武汉晚报:细的不是钢筋是监督

2010年08月26日 07:15   来源:武汉晚报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西安竟然有不少楼盘的建筑企业主动使用—种“瘦身”钢筋。而专家指出,“瘦身”钢筋破坏了钢筋本身的延伸性,将影响建筑的安全质量。(8月25日《华西都市报》)

    建筑领域乱象多,“楼倒倒”、“楼脆脆”、“桥歪歪”之类的“奇迹”一个比一个离奇,其中的猫腻也基本都离不开潜规则,比如招投标黑幕导致的层层转包、层层扒皮,最终的承建方不得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偷工减料,民间也叫“抽条”,有层层转包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拼命追求低成本赚取黑利润的不择手段。但不管什么原因,反映的都是建筑施工中的监管乱象。钢筋被拉细,普通人、外行人肉眼可能看不出来,但是专业监管者———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被蒙骗是不可能的;可能的是,要么睁一眼闭一眼,要么是利益之下各方串通。

    据我所知,基本框架的钢筋质量监督验收程序至少要经过两道:先是监理公司验收合格,而后必须经建设行政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才可以浇灌混凝土。按照现行法规,监理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对自己监管的项Q实行终身责任制;出现问题须追究监理公司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追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行政责任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作为行业监管者,建设行政部门还要为监理公司的资质与胜任能力问题承担监管责任。

    从制度设计上说,在建筑施工的责任问题上,施工方、监理方、建设行政部门之间存在着一套严密的责任监管与制约机制,这种机制如果是正常运转的,钢筋拉细后还能进入楼体中的可能应该是不存在的。然而现实中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这种情况,那就不仅是钢筋被拉细,而是这一套监管机制先被“拉细”了———监理方违法,管理部门渎职。而这背后注定少不了一系列的黑幕与猫腻。

    奇怪的是,我们很少见到这方面的追究,不论是工程质量验收中的渎职责任,还是对监理公司的监管失职。房子是人们生活中的大事,住进去更关乎生命安全,我们常说“人命关天”,可是在这样的商业伦理中,对生命的敬畏被置于了何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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