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小三”反腐功勋奖

2010年07月30日 06:52   来源:红网   孙海强
    7月28日,《扬子晚报》载发《网帖爆局长“结婚保证书”,邗江纪委调查“局长结婚保证帖”》一文后,江苏扬州邗江区区委迅速作出回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道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当日,邗江区委紧急召开专题常委会,根据初步调查的事实,决定对马一平采取停职措施,接受有关方面的审查。(7月29日《新华网》)

    将生活作风腐化的马一平拉下马,李晓(化名)无疑当属头功。有网友称,李晓系“职业小三”,2009年,她同样利用发帖方式,大力声讨仪征某管委会某局局长骗其怀孕却不想结婚的行为,最终导致该局长被撤职(7月29日《三湘都市报》)。短短两年时间,李晓尽自己所能,揪出两位腐化官员,着实令人叹服。

    然而,对这样的有功之臣,国家却“无奖可依”,这又不免让人遗憾。为了鼓励更多人献身到反腐事业中去,我建议国家设立“小三”反腐功勋奖,具体设想如下:

    一是必须要对“小三”进行丰厚的物质奖励。有细心人作过统计,“十个贪官九个色”,从“小三”入手查贪官,准确率高,成案率大。现在的矛盾是,贪官往往是“小三”的“摇钱树”或“聚宝盆”,动了贪官,也就等于切断了“小三”的财源。因此,对于舍财取义的“小三”,国家要大张旗鼓地进行物质奖励,不必担心有人说三道四,这本来就符合法制精神的“补偿原则”嘛!

    二是一定要对“小三”进行精神奖励。在外人看来,“小三”名声不好。务必要借助这个机会,对有突出贡献的,该记功的记功,该颁发大红证书的要颁发大红证书,有条件的还要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从而以正名声。当然,有一点公众们可以放心,她(他)们绝不会像有些人那样,去年刚评上“先进工作者”,今年就沦为祸国殃民的贪官。“不以物喜,不以已悲”,这是功臣们起码的道德修养,可以问问哪个“小三”不懂!

    三是必要时,还得解决“小三”的后路问题。虽然有了物质奖励,但是我们要考虑到当下的“通货膨胀”因素,钱太不经花;虽然有了精神奖励,但是要我们考虑到当下是一个容易淡忘的年代,美德易逝啊!综合这些因素,最好还是要解决一下“小三”的后路问题,比如,参加成人高考、公务员考试等等,可以考虑加分呀!再比如,有单位无编制、失了业享受不到失业金的,完全可以参照一些地方的“官二代”优惠办法,按内部亲属执行。如果谁说那不符合规定,我就说规定不是人制定的吗?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嘛!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虽说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但是也要防止“养尊处优出懒汉”的倾向,千万不能完全消除“性别歧视”、“户口歧视”、“地域歧视”等就业偏见或政策,如果人人都安居乐业,谁还来当“小三”?

    当人话讲成鬼话,人人可能成鬼。这点,制定政策时务必牢记!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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