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救命如救火。火的无情众所周知;火的吞噬速度是用燃眉之急来形容的。再也没有比需要抢救的危急病人,更能体现“时间就是生命”的了。所以整个社会,像为救火(消防)车让路一样,为救护车让路。如果你能想象得到医院的危重病人需要救护车转移,而救护车却在接送领导上下班,你的想象力应当得到钦佩。如果你得知危重病人就在燃眉之急的等待中,凄然离开他那留恋的人间,而救护车中的领导却在悠哉游哉,你的心情会怎样?
想象不到的事实,就是邪乎邪门地发生了。无论如何也不该发生的事实,就是发生在你的面前,让你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7月1日,河南农民孙永军突发急病,被送到医院。但当需要转院时,医院却称急救车不在医院。在等候急救车时,孙永军死亡。据医院工作人员和当地民众反应,平时急救车每日早晚接送院领导上下班,十分规律(大河报7月12日)。
救护车既然被院领导拿来上下班使用,确信无疑肯定不是偶然的一次非法挪用了。如果你以为偶然只有一家医院领导这样做,那么再次表明我们的想象力是多么保守,多么贫乏。11日早上7时许,乐山市中心城区新广场绿心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面包车坠入竹公溪河中,经证实,出事面包车属乐山市市中区安谷镇中心卫生院的救护车,事故共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一人失踪,原来是卫生院长开救护车上班坠河(成都商报7月12日)。
救死扶伤是医疗工作者的神圣天职。医院的一切医疗设备都应当不折不扣用于救治患者,抢救病人。救护车的资源本来十分匮乏,更应该雷打不动用于抢救危重病人。生命重于一切。救护车被挪作他用,无异于救灾抢险的物资挪作他用,是比一般贪污受贿行为更加恶劣的行为。是整个社会都无法谅解的渎职行为,甚至可以认为是一种藐视生命的犯罪行为。
我们不清楚把救护车拿来用于自己上下班的领导内心是怎么想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不料祸患。120的呼救电话什么时候为谁响起,是任何人也无法预料的。救护车完全应该始终处于工作状态或者待命状态,怎么能够开天大之玩笑,被领导用于自己上下班?领导难道想不到自己在救护车里悠哉游哉之时,会有危重病人需要救护车急用吗?作为医院的领导如此作为,怎么去要求医护员工恪尽职守一丝不苟救护病人?
难道现在真的是什么事都能发生的时代?难道领导真的无所顾忌什么事情都敢做出来?内心的道德律真的彻底荡然无存?法规法纪真的就没有一点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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