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县委书记“自我限权”

2010年07月09日 13:27   来源:荆楚网   侯文学

  河南省大名县县委书记王晓桦从该省成安县相同的岗位调任现职。去年春节后上任后,他用两个月时间连续起草了10份文件变更干部任用制度,其中包括《大名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约定自己“不临时提出调整干部动议”。这一制度自去年6月开始运行一年来,改变了大名县官场生态,受到干部普遍欢迎,也得到河北省委组织部认可。(见2010年7月7日《中国青年报》)这种被称为“县委书记限制自己的权力”的改革,颇值得称道。

  大名县推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一套完整细致、可操作性的流程。例如,在提名阶段,须经过预提名、正式预提名、公开预提名人选、资格审查和民主推荐5个步骤;在审查阶段,由县委组织部和纪委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在被提名人单位民主测评,然后进入组织部考察程序;在票决阶段,副科级干部由县委常委会进行票决,正科级干部由县委全委会投票表决。同时,还实行了干部试用期、预提名责任人的责任制等。

  大名县推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所以值得肯定,关键在于限制了“一把手”的权力。与所有嫌权力不够大的官员不同,王晓桦主动“捆住”了自己的手脚。在这套制度下,县委书记手里仅仅有一票权,除了把握按制度行事的大方向之外,可以完全超脱。有人找他照顾某个干部,他就告诉对方“按制度走”,时间一长就没人再找了。大名县新用人制度,很好地解决了民主与集中脱节的问题。以往领导提出任用干部建议、组织部考察、常委会决定的做法,往往是县委书记问一句“有意见吗”,其他常委就不说什么了,缺少民主成份,极易只体现“一把手”意志;采取“大会民主推荐制度”,因其简单化而引发出拉票贿选及朋党政治的新问题,这种方式王晓桦称之为“放任式民主”。大名县新的干部任用办法,则很好地体现了民主与集中的融合。大名县新用人制度,能够有效预防用人上的腐败。这项改革,破除了官场买官卖官的“潜规则”, 改变了官场生态环境。该县老干部称赞说:“只要把工作干好,就有上升空间。不要溜须拍马了,不要跑官要官了,成本和风险都小了。”一些在职干部反映,“现在不要说后门,连后窗户都关上了。就是找到县委书记也没用,他一个人说了不算”,“以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现在全变了。机会就在自己的表现上”。对此,王晓桦颇为低调,他不仅不想在媒体上露面,还表示“我也是在保护自己”。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必须开拓思路、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名县暨县委书记王晓桦推出的“自我限权”式改革,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这一的思路和做法,应该对各地有所启发。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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