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借教育改革中饱私囊

2010年07月05日 15:10   来源:荆楚网   刘纯银

  让自己的孩子接受好的教育,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同心愿。四川省遂宁市的市民张宁(化名)也不例外。为了让将要上初中的儿子接受尽可能好的教育,他圈定了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遂宁二中实验学校。因为这两所学校是由遂宁市两所老牌名校遂宁中学和遂宁二中创办的实验学校,硬件设施和教学质量在全市数一数二。(7月2日《中国青年报》)

  但让张宁等家长们望而却步的是,这两所学校的收费却高得惊人(遂宁二中的收费标准是4500元/学年,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是三年一次性缴13000元),且经过了当地物价部门的核准。

  殊不知,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初中教育属于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而义务教育属于免费教育。那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和遂宁二中实验学校凭啥收取如此高额学费呢?

  原来是早在2004年,原遂宁中学新校区和原遂宁二中新校区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分别成立了遂宁中学外国语实验学校、遂宁二中实验学校,并确认这两校为“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学校”。完成改制后,学校就“参照民办学校运行”了,其中最明显的一条就是收费与民办学校“接轨”了,学费开始大涨。

  所谓民办学校就应该是“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团体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举办的学校”。而这两所学校并非完全意义上的民办学校,不仅两所学校的老师都是从各自所属的遂宁中学和遂宁二中遴选的,且在编教师的工资福利仍然由财政拨款。正如遂宁当地一位教育界人士所说,老师还是原来校本部的那些老师,学校领导还是原来的领导。很难从这两所实验学校身上找到“民助”的影子,其资金来源或是公立学校利用其自身国有资源的贷款,或是从学生身上收取的高价“公办民助费”。也就是说,真正来自民间的投资很少,“这样的‘公有民办’学校其实就是‘假民办’”,“说白了就是有些人打着民办的旗号敛财”。

  遂宁市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知道: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的若干意见》虽然提出了“要选择基础薄弱学校进行‘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办学体制改革的试验”,但同时也要求“‘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不同的办学模式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办学的适当补充…各地要抓紧治理‘校中校’、‘校中民办班’或‘一校两制’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笔者不禁要问,在国家已经意识到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并不断采取措施改善农村教育条件的今天,为什么在四川省遂宁市不在推进教育公平上下功夫,却在义务教育乱收费上想歪点子。难道遂宁市,教育改革的目的就是让百姓多掏钱吗?这显然与国家要求背道而驰。

  真心期待各地在教育改革上别再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游戏,更不能借改革之机中饱私囊。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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