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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党员有家庭保健医,老百姓看病难谁照顾

2010年07月02日 07:17   来源:红网   徐云鹏

  6月30日,长春市卫生局启动了为60岁以上老党员配备家庭责任医生的活动。到2012年,长春市60岁老党员都将有自己的责任医生。(7月1日《长春晚报》)

  对长春市近10万名60岁以上的老党员来说,在未来3年内,他们将会陆续配备家庭责任医生。责任医生将通过开展“健康素养66条”、伤害预防、自救与互救,防病与保健等知识的讲解,提升老党员的健康知识水平;通过开展基本健康检查、健康相关资料整理,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通过建立联心卡等方式,开展免费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和就医咨询等服务;按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要求,为老党员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等等。能够享受到这么多的优惠医疗保健待遇,真是令老党员们欢欣鼓舞的喜讯,自然会美不胜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从常规上看,60岁以上老党员的党龄一般应该在30年以上,他们曾经团结和带领群众为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做出过贡献。到了晚年政府关注他们的日常保健生活,提高其医疗卫生待遇,本身无可厚非,群众也能够给予理解,毕竟他们的资历老、贡献大。

  然而,面对长春市卫生局给予全市10万名60岁以上老党员的厚爱,我无论如何都觉得高兴不起来。尤其是在目前社会医疗资源相对紧张,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状况没有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优先为60岁以上老党员配备家庭责任医生,多少让人品味出几许政府机关凭借公权力为老党员谋求特殊化的味道,必然会在就医问题上制造新的不公平,人为地拉大了党员与普通百姓就医条件的差距,有悖于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传统本色,甚至会遭到群众的白眼与唾骂,恐怕还是好心办了错事。

  其实,老党员一般过去都担任过领导职务,有的职务等级还可能较高,即使退下来了,各种福利待遇也不差,客观上比普通老百姓强多了,再给予优先优惠的必要性值得商榷。还有,老党员不能与老兵画等号或混淆,老兵们为国家独立民族解决抛头颅撒热血,弄得一身伤病,晚年生活质量不高,政府多给他们优惠待遇并不为过,更没人与他们攀比。

  事实上,给老党员配备家庭责任医生,无疑是基于目前“看病贵、看病难”的现实考量,目的是为老党员的医疗保健活动创造一些优惠与便利,以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既然大家都面临着同样的医疗资源条件,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即使不能让利于民,但至少也要与群众享受同等待遇,搞特殊化不行,接受特殊化也不对,这是党性要求使然。

  什么叫党性?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本质属性,是政党阶级性最高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利益之外,党没有自己任何特殊的利益。因此《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应有党性观念的基本要求。

  从长春老党员配备家庭责任医生,让我情不自禁地回想起自己当年接受入党教育时听过的一个故事话:红军时期,有人问胡耀邦同志“参加共产党有什么好处?”,他回答是“让我看,参加共产党有九十九条‘坏处’,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要冲锋在前,退却在后;可能被杀头,还会坐牢;危险的工作要抢着干;如果军装不够,要让给别人穿;饭少人多,要让群众造先吃,自己饿肚子;……要说好处,我看只有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才会拥护你!”。中国共产党正是靠着时刻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赢得了革命政权,取得了改革建设的优异成绩。

  在新时期新阶段,永葆党的历史使命不变,党的先进性不丢,党员干部的公仆本色不退,须经全体党员的一言一行来检验。我们做决策、办事情,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时刻想着人民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答不答应,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举过头顶。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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