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市长被“双规”,谁对制度虚设负责?

2010年06月17日 07:00   来源:红网   陈庆贵

  广东中山女市长李启红被“双规”,据称家族财富达20亿(6月16日《新华网》)。

  老实说,市长被“双规”如今已激不起我的阅读兴趣,因为现如今这档子烂事早已不是“人咬狗”新闻,国人对之产生审丑疲劳,时评家对之失去批评兴趣。因为说来说去还是那几句老生常谈,口诛笔伐义愤填膺之后,该发生的还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发生。面对当下少数地方官场前腐后继后来居上的腐败生态,老百姓已懒得骂娘,时评家已评不出新意。

  中山女市长被“双规”之所以引起我的注意,不是女市长“整个家族的兴衰都系于李启红一身。李在位时家族积聚的财富保守估计有20个亿,现在她被查家族每个人都岌岌可危,她有4个近亲属都在这次一起被带走。”不是20亿元中究竟有多少与女市长的权力腐败有关的悬疑,也不是“2009年李启红获选‘中国十大品牌市长’,但熟悉她的人认为李启红文化水平很低,虽然做过党校校长并获得过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但水分太多,从她各种场合的讲话来看,只要不是秘书起草的讲稿就语无伦次,经常不知所云。”的黑色幽默。而是:按照现有党政干部任职回避规定,担任地级市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在原籍或成长地任职,而李启红却成了这一规定的反面注脚。

  200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三个法规文件,作出了关于领导任职的“地域回避”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也就是说,县市级主要领导必须回避原籍或成长地;地级市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得”在原籍或成长地任职。不无戏剧性的是,中办上述“任职回避”的规定发布之后4个月,李启红开始了她的“本土市长”生涯。我不禁要追问决定李启红任职去向的相关官员:假如李启红是被视为这个“一般”之外的“特殊”,其特殊事由何在?假如不是如是,“促成”违反回避规定者是否要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何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忠信表示,李启红的跌倒,李氏家族的“不幸”,跟任职回避制度在中山没有落到实处有关。如果李启红不在原籍地担任领导职务,她也不至于深陷亲属组成的“政商共生”网而不可自拔;她的很多近亲属也不至于顷刻间被纪委带走调查。

  事实亦然,女市长从权力巅峰跌到被“双规”这一步,制度被虚设架空咎不可辞。熟悉李启红的中山人认为,“如果李启红不在中山本地任职,她的家族也许不会是如今的结局。”“李启红曾在一些场合说,对她家人开办的公司,她不插手、不帮忙、不指示、不发话。可能她也确实想做到尽量超脱,然而在这个小小的中山,她怎么可能做到超脱。”知情人透露,李启红土生土长于中山,家庭成员全部都在中山城区内,李氏家族除上述3人外,还有很多盘根错节的裙带关系,在中山政商两界都形成了严密、复杂、庞大的关系网。这些网络千丝万缕地结合在一起,由此形成一股很强大的势力。这种势力对内可树李权威,在党政关系上则可分庭抗礼甚至对上自成体系抱成一团。李毕竟在官场摸爬滚打40余年,深知树大招风。据称,她以及她的亲属在很多场合都表示,市长从不插手过问亲属们生意,而她的亲属也被禁止插手或过问关于中山政界的任何事情。然而外星人都心知肚明,作为本土市长李是无法做到完全避嫌的。耐人寻味的是,李被“双规”后,她的很多关于房地产的言论当时未引起太多波澜,如今却都被解读为实质在支持家族企业,尤其是关于救助房地产业防止楼市低迷的言论。在金融危机波及中国的2009年1月中旬,李参加中山市人大会议第15代表团分组讨论会时曾振振有词:“我听到不少市民对救市政策有偏见,认为政府出台政策救楼市就是偏帮房地产商。政府救的不是一个房地产业而是整个产业链。一个房地产业可以拉动50多个产业,建材、家私、家电、灯饰等行业都与之密切相关。”“楼市低迷,对政府的整个税收都会有影响”。现在看来,她当时的“重要讲话”不无弦外之音。

  熟悉中山政坛的不少人表示,中山是个很奇怪的城市,历任的市委书记、市长基本都是中山本地人。而按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这应该早已不成问题。也就是说,设若将李启红成为回避规定反面注脚放在中山官场生态的大背景下审视,其“一般”之外的“特殊”事由是否存在是不言而喻的。

  我要呼吁的是,女市长被“双规”自然要去她该去的地方;制度虚设导致女市长被“双规”的失职渎职官员也应受到追究。因为,只要制度虚设还在上演,所谓制度反腐就将成为一句空话;只要失职渎职者不被追究,制度虚设现象就不会绝迹,李启红就还会有下一个!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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