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考恰逢周一、二,属于正常上班日,不但给城市造成了较大的交通压力,而且给不少家长带来不便。不少考生及家长均建议,应将高考固定在每年6月第一个周六、日。对此,教育部官员表示,“会就该话题组织专家进行调研”。
毫无疑问,高考既是人才选拔的考试,也是服务人的考试。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考生利益为中心”。因此,为了考生和社会利益,“高考改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所谓“高考时间更改,会让社会多个部门固定在周末加班”的反对理由,显然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公共职能部门为公共利益而尽力服务、为高考而加班,难道不是天经地义之事?
其实,如果我们坚定“以考生利益为中心”的理念,就会发现,对于“高考改期”这件事——具体究竟怎样改、由谁来改,除了“固定日期改为固定周末”这一选择之外,我们完全可以有更开阔、不拘一格的思路。比如,将高考的日程安排交给各地方,由其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自主决定。
据悉,依据现行规定,“高考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发布,地方无自行决定权”。而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规定未必完全合理。其一,目前我国的高考,名为统一高考,实际上很多方面早已并不“统一”,如试题并不统一(16个省份均是自主命题)、录取名额的确定也不统一。这种情势下,将高考的具体日期、日程,交由各地因地制宜地自主安排,显然更符合考生利益,同时也有利于各地的组织管理。
进一步更长远地看,什么时间高考乃至怎样高考,完全也可以交给招生的高校(或高校联盟),以及独立自主的第三方社会教育考试机构来自行决定。当然,要实现这一切,必将涉及许多根本性的高考制度改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高考改期”就能涵盖的。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