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靠“呼吁”治不了院士道德失范

2010年06月09日 09:25   来源:检察日报   常梦飞
    在日前举行的中国科学院全体院士大会上,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呼吁要“加强院士自身建设严防道德学风问题”,他说: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浮躁之风对院士队伍的影响不容忽视,广大院士要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共同维护院士荣誉称号(6月8日《中国教育报》)。

    这个呼吁听上去慷慨激昂,似乎也很像那么回事,但能产生多大效果,我却很怀疑。因为这些年来,诸如此类的呼吁可谓多矣,但效果都让人泄气。比如我们呼吁官员廉洁奉公,结果如何?再比如我们呼吁商人不要制售假冒伪劣,结果又如何?还有我们呼吁教育不要乱收费,医生不要收红包,还不都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白费口舌?这一次向院士呼吁,能产生效果吗?

    其实,院士出现道德学风或曰腐败问题,原因无他,概由于他们可以凭借“院士”这一“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在客观上获得一种巨大的,同时也是不受制约的学术权力,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学术权力在进入市场之后,也就具有了巨大的市场价值。一些院士之所以能够成为“科研包工头”,垄断科研经费和学术荣誉,一些院士之所以能够四处兼职、挂名,领取干薪及天价出场费,享受各种特权,原因也正在于此——简言之,院士的腐败问题,其实也无非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权力市场化”问题。

    学术权力也是一种权力,尽管它在行使方式上和行政权力有所不同(行政权力往往表现为直接的强制,而学术权力往往表现为各种优先权、否决权、学术成果的终审裁判权等),但却没有本质的区别。“权力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会产生腐败”——这一规律在社会及政治、经济领域里已经被反复证实,在科技领域又如何能够例外呢?

    此外,根据国家规定,院士享有的待遇副部级,可以走机场贵宾通道,可以住高干病房,高校在引进院士时都许诺配偶随调,支付人才使用费、科技启动费用,安排住房等。有些省份更明文规定,院士年薪不低于二十万,又补贴工作用车,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发给聘用保姆、佣人的“护理费用”等。在“官本位”意识严重的中国,可以想见“副部级”待遇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因而在评选过程中钻营拉票,暗箱操作等也就不可避免了。“院士”称号的获得既不正当,获得以后将其变现、牟利也就不可避免了,这和官场的通过买官上位,获得官位后即开始受贿以收回成本,道理都是完全一样的。

    所以在我看来,所谓院士的道德学风问题实在是一个“结构性问题”,即院士腐败内在于院士制度本身,除非对院士制度作根本改革,否则这个问题是不可能通过“自律”、“警惕”、“重视”等方式得到解决的。

    如何进行改革呢?最直截了当的做法,自然是废除这种“过去封建等级制度的学术界翻版”的院士制度,而代之以没有任何特权的科学学会“会员制”,如果暂时无法废除,则应该增加更多的限制,比如由终身制改为任期制,比如规定当选院士年龄不得低于75岁,一旦当选即必须辞去所有兼职等,使院士变为一种纯粹的荣誉……如此方能真正维护院士的“荣誉”,也才能将院士制度对中国科技发展的阻碍作用,降至最低限度。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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