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入手清除社会暴戾之气

2010年06月02日 09:04   来源:光明网   祝振强

  日前,各大网站疯传一个充满血腥气的视频。视频画面上,很多人在用砖头、石块围殴两个倒在地上的男子……气息奄奄的两男子几欲站起,均被再再打倒,直至命丧黄泉。

  据媒体报道,事情的原委大抵如是:5月24日晚21时许,汕尾市碣石镇清平门十字路口,有人呼喊“有人抢劫”后,多人被群众追打。被追打者之一的郑某某,被群众当场围殴致死。一小时后,郑某某的两个胞兄驾驶一辆摩托车前来,准备将郑某某的尸体载走,被现场群众围追,两兄弟亦被群殴致死。根据汕尾市公安局的通报,郑某某兄弟3人被群殴伤害致死案经公安机关全力侦办,目前工作已取得较大进展(4月28日《南方都市报》)。

  看过这样的视频及相关报道,相信每个正常人,都无不会顿起恻隐、同情之心。即便郑某某果为偷窃、抢劫嫌犯,其罪断不至于要被群殴直至毙命。而后来赶来为其收尸的两兄弟,更不应再遭同样结局。再退一步讲,即便这三兄弟罪行当诛,也当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最终予以裁夺,全不该以如此野蛮、原始的方式,群起群殴,暴力夺命。

  实则,这样令人发指的事例并非孤本——近期,多个与未成年人滥施暴力有关的视频现身网络:无辜的女学生被男、女同学暴力殴打,直至被野蛮地扒光衣服……桩桩件件,惨不忍睹,令人唏嘘。未成年也好、成人也罢,如此热衷暴力、群殴,似已然表明,稍有不和便拳脚相加、暴力相向的暴力之举、渗透民间社会的暴戾之气,大有发展、蔓延之势。无疑,暴力及群殴事件,会严重干扰一方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民众安居乐业的生活,且助长更多群体事件向暴力方向发展。

  此情形足以令我们警觉:暴力之举当禁绝,暴戾之气尤其不可纵。应多方入手、多管齐下予以制止、杜绝。

  相关地方及部门,务应把良好、整饬的社会治安、社会秩序作为事关和谐、稳定的头等大事,不能稍有放松,以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一个时期以来,广东等地飞车抢劫等恶性事件屡有发生,致使民众谈虎色变。可以说,这是前述悲剧发生的直接诱因。有关部门理应在法律框架内,以铁的手腕及以行之有效的举措,铲除飞车盗抢行为。任何敷衍塞责、推脱推诿、草率行事,甚或睁一眼闭一眼之举,既是对工作、民众的不负责任,也是在埋设重重隐患。眼下发生的这起悲剧,即证实了这一点。

  有关方面还应引导民众增强法律观念,促其遵纪守法、依法行事。在一个正常的法治社会,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出现任何暴力、群殴行为;暴力、群殴行为亦没有任何正当的、可以堂皇施行且幻想逃脱法律制裁的借口。私刑除恶、以暴制暴及残忍无度的夺命暴力、群殴,实际上是更加严重的犯罪行为。以前述汕尾市碣石镇的暴力、群殴事件而论,罪一罚十、盗抢当死、法不责众等约定俗成、经不起严格法律推敲的乡村行事法则,被无限放大、施行,既凸显乡村社会法治的失效,也是乡民数众起码的人之准则的全面失范。有关方面有必要藉此多方汲取教训。

  还有,应正视不公正、不公平的存在及其所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正视社会上由于各种原因而事实上形成、存在并随时可能爆发的仇恨、暴力之风及暴戾之气。毋庸讳言,收入分配、就业保障、卫生医疗以及社会政治生活中的种种不公正、不公平,已然造成了社会阶层或公开或潜隐的严重对立。社会情绪、心理上的郁闷、焦灼、愤恨、仇视无以引导、宣泄,会随时假以公义、道义的名义,夸张地发泄、爆发,其所形成的对社会、对生命的破坏、毁损,是无以弥补的。即如在偷窃、抢劫的“大是大非”面前,一些人早已忘却了法律、人性以及情感的存在——这里的诉求、宣泄,实则已与公义、道义无关,只与病态的情绪、心理相涉。若任其泛滥,无疑会加剧社会的非理性冲动,并最终撼动公义、道义以及法律的尊严。

  需要强调的是,在此,有关方面有必要从娃娃抓起,从教育抓起。应全面消除社会生活、教育观念中的敌对意识、仇恨意识、复仇意识;以爱心取代敌意,以慈悲取代强蛮,以宽厚取代偏狭。从前述未成年人殴打同伴的视频情境来看,打人者稚气未脱、除了伸出的拳脚外似无更多的邪恶;被打者则更是无辜可怜、少有自我保护意识,任人宰割。这实则更其悲哀!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是谁造成了这些少年本不当有的冰冷、病态的施暴心理、举止?

  寻根溯源,理标治本,我们有必要检点、反思既往教育实践中的那些与当今时代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脱节脱榫的内容,并逐步加以剔除。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必有青少年友爱、文明的表征以及根基支撑。禁绝暴力、清除戾气,就让我们从改变、教育我们的孩子做起。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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