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清算是抑制高房价的又一重拳

2010年05月28日 14:12   来源:浙江在线   陈秀美

  记者2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通知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收入确认、税费扣除等,以开具的发票为准。对于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在计算成本时不得扣除;对于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则应予扣除。(5月27日《新华网》)

  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啥意思?说得简单直白一点,就是开发商利用土地赚了钱,要交高额的税收,不光现在的要交,以前少交了的,也要补上,越是暴利,税收的比率也越高。可以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抑制高房价方面,继新“国十条”等政策之后,打出的又一记重拳。如果土地增值税清算能够确实得到执行,那么,房价就有望下行至合理的地位,此乃老百姓的一大福音也。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发力点,就在于供给方面,能够减少捂盘惜售现象的存在。此前,大部分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增值税仅按1%~2%预征,待楼盘销售交付后再进行清算。但由于清算难度大,实际缴纳比例远低于税法规定比例。严格清算增值税,已经销售的楼盘都要清算土地增值税,如果能够全部清算,09年各地理论上至少可以获得2640亿元的税收收入。开发商资金收紧,捂盘惜售自然就不是明智之举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加开发商推盘量,增加市场供给。

  此次政策调控的触发点是各地房价上涨过猛。房价上涨,一是由于对通胀预期产生恐慌,投资性需求过剩,二是开发商捂盘,供给不足。如果说清算土地增值税是从供给端来调控房地产市场,房产税则从需求端来调控房地产市场,双管齐下,才能使政策真正起作用。结合房贷政策、土地政策,政策正以组合拳的方式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其仍以打压房价,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为最终目的。这样的务实之举,值得称赞。

  抑制高房价的政策密集出台,从中不难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在抑制高房价方面的决心是坚定的。因此,笔者奉劝那些仍然抱有“房价还会形成新一轮上涨”的少数看不清形势的人,房子就是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作牟利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手段,绝对不是屡试不爽的办法,总有一些人会付出惨重代价的。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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