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地处北京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以低于市场价团购住房、各地专门为公务员建设限价房、经适房广为公众诟病。最近一段时间,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公示名单中,至少有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关工作;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城市美景”一期610套经适房,申报者绝大部分为公务员,其中不乏县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一把手,普通居民只有22户;,面积在120㎡至180㎡之间……(见2010年5月24日中国网)看来,对公务员和国企职工建房购房问题,确实需要政策加以规范了。
随着房地产市场火爆,商品房价格一路飙升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为此,中央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一方面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通过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问题。但审视这些政策,公务员和国企职工这批处于中间地带的群体,住房问题如何解决,却成了真空地带,加之国家机关各部委争相为本部门公务员团购住房引起的上行下效效应,于是引发了地方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各显神通的乱象。
从公务员收入情况分析,一般工作人员约为2000多元,科级3000元左右,县处级4000多元,厅局级5000多元,国企也差不多,有的还要高一些。显然,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国企职工,除企业CEO外,既不能划入高收入群体,也不属于低收入群体,应算作中等收入群体。既然如此,让他们靠积蓄的薪水购买高价商品显然一些人没有这个能力,让他们参加保障房申购也不合理。那么,就需要针对他们出台相应的政策,购买居于中间价格的限价房。例如,可以把保障房的价格定在商品房平均价格二分之一,把限价房价格定在商品房平均价格的三分之二,同时需要明确规定相应的面积、申购条件等具体操作细则。
时下一些政府机关和国企在住房问题上各显神通所以引起公众不满,就在这于政府利用了拥有权力资源、国企利用了拥有国有资产的优势团购或筹建住房,且操作太混乱:有的本来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和房改政策,现有的住房面积也不小,或者属于豪宅,又申购具有福利性质住房,然后用于出租或转卖赚钱;有的名为经适房,却把面积建到一二百平方米,甚至为领导干部建几百平方米的别墅。例如,山东日照“市直机关生活小区”面积在120㎡至180㎡之间,这哪里是在解困?而眉县有关官员声称干部“收入比较低”、“属住房困难家庭”,显然是瞪着眼睛说瞎话。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房价居高不下的形势下,一些地方政府应该把主要精力用在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加快保障房建设上,而不能过多地为公务员住房问题忙乎。而国家有关部门则须加强调研,尽快出台公务员和国企职工住房的相关政策,不能再让地方为此各显神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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