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社会矛盾”不可轻看

2010年05月21日 09:19   来源:解放日报   鲁军
    某地两个村民本是邻居,因家门口的琐事动手打了一架,虽没有伤筋动骨,却相互耿耿于怀,纠纷不断,然“旁人”对此熟视无睹,致使这两村民“仇恨”日久月积,终于怨气爆发,导致了一起凶杀案;某企业一名员工违反企业纪律受到了处罚,该员工心不服“想不通”,多次找管理者“论理”,并不断上访,却因“事太小”而得不到解决,结果该员工在经理室持刀杀人……原本都是简单社会矛盾,一件不大的事情或者小小的摩擦,为什么最终会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由于重视不够、应对不力、工作不细,结果越闹越大,无疑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有些同志认为,简单社会矛盾属于小事,因而用不了费多心思和费多大力气去解决之。这种观念显然是“老化”了。倘若在几十年前,认为家庭纠纷、邻里吵架、员工间矛盾、人际关系紧张等属于小事,那还“说得过去”。因为那时的一些简单社会矛盾比较容易解决。如今,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大变革大调整的时代,也是一个资讯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新的事物、情况、问题层出不穷,各种信息、观念、思潮纷至沓来,人们每天要面对的事务、所接受的信息很多,需要作出的判断和选择也很多。在这种态势下,虽说也是简单社会矛盾,但它所面临的“转化”条件(因素)多元化了,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予以化解,其“恶化”的几率就会大大提高。由此可见,我们务必去掉简单社会矛盾“小事论”的观念。

    诚然,简单社会矛盾的“第一现场”往往在基层。因此强调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这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贯方针。但“化解在基层”,并不等于说“全部推给基层”。现在有这样一种现象,一些领导机关和部门“把化解在基层”简单化了。事实上,如今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俗话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干部很辛苦,他们每天面临着众多的事务。而一些社会矛盾虽然简单,却多是新情况、新问题,且涉及到多方面的复杂问题,仅仅靠基层干部的力量往往难以化解,需要领导机关主动“牵头”、主动“介入”,履行指导帮助基层单位,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之职。事实明明,也只有形成上下合力,才能真正做到使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

    化解好简单社会矛盾,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要更好地实施领导、开展工作。新时期的社会发展多元化,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出现各种社会矛盾是不奇怪的。而能否妥善处理“矛盾”问题,直接反映了干部的执政能力,即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协调组织能力、为人民服务的能力。说到底也是一个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的问题,这需要我们的各级干部,继承我党群众工作的优良传统,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深入群众。“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如果长期足不出户、端坐机关,或者深陷于文山会海、迎来送往,就可能没有时间、没有心思去发现基层中、群众中存在的“简单社会矛盾”。因此,各级干部只有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与群众打成一片、推心置腹,才能真正了解情况,看到问题和矛盾的“苗头”,及时想方设法妥善解决。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化解简单社会矛盾工作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各种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很多。正因为这样,“简单社会矛盾”更不可轻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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