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笔录外泄的“谜底”很简单

2010年05月21日 06:56   来源:扬子晚报   高福生
    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被曲周县河南疃镇党委原书记石建设强奸后,到案发地邯郸市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案后做了询问笔录,详细描述了被强奸的整个过程。但这份笔录却被人贴满了县城大街小巷。为此两年来,张丽平多次找到丛台区、邯郸市等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5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当看到县城的街道、广场的电线杆上贴着的、树上挂着的、地上扔着的,全是非常详细的强奸过程全记录时,张丽平蒙了,如同在大街上被人剥光了衣服,无地自容,“眼泪刷地就下来了”。自那以后,不大的曲周县城几乎人人都知道了这件事,世代祖居这里的家人和亲戚也为此受到了严重影响。为此,张丽平精神失控过,也自杀过。

    众所周知,强奸案询问笔录涉及到公民的绝对隐私,办案机关应该严格保密。此类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也常因隐私问题多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可新闻告诉我们的是,此案在犯罪嫌疑人批捕前,询问笔录就已流出了——事发后1个月左右,石建设找到张丽平求她撤案,并拿着手里的一份材料对张丽平说: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啊?

    张丽平“究竟是谁外泄了我的询问笔录,又是谁将它四处张贴”的提问,其谜底并不难揭开。从办案民警王永志“当时只有丛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调过卷,别人再没看过”的表述中,只要“顺藤摸瓜”,要揪出“内鬼”比动辄“跨省抓捕”要容易得多。可“有关部门”竟然视而不见,相互推诿,不当回事,说到底,张丽平是一个弱女子,犯罪嫌疑人石建设是官场中人,在当今这样一个关系社会里,有权或有钱,才自认为其“推磨”,又或者,觉得此事是个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听任张丽平在大庭广众之下再次“被强奸”。人们不禁要问,权力是如此的骄横和傲慢,公民还有什么隐私可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在当地公安队伍中不过是一句空口号罢了。

    一个简单的问题非要等到媒体公开曝光才“高度重视”,这几乎成了当下一些重大公共事件的“定律”。笔者相信,有《中国青年报》“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受害人张丽平两年来的苦苦追问或许尽快就会找到答案,“笔录门”的真相也会“水落石出”,亦会有相关官员受到追究。需要反思的是,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