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费”(图)

2010年05月20日 06:18   来源:扬子晚报   刘道伟 漫画 李 军 配诗
    



    东莞戴老师的爱车在5月初遭窃,次日被警方找回。警方称,不付“奖励费”就不发还车,还称,“奖励费”有据可循(5月19日《南方都市报》)。

    职责当成做生意,退赃也想扒层皮。

    扣车半月愣不给,实在让人没脾气。

    平日缴税养着你,还敢伸手要奖励?

    即使当真有所据,世间断然无此理。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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