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战争”

2010年05月19日 07:20   来源:人民日报   赵兴洪
    改革开放初期,洗钱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词汇。1997年,刑法确立洗钱罪;2003年,中国反洗钱力度逐渐加大;2006年,反洗钱法应时而生。洗钱和反洗钱正是在这一时期为公众所知晓,并时常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然而尚未引起公众重视的是,尽管洗钱行为已经入罪,反洗钱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但洗钱犯罪活动正向专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同时,洗钱犯罪活动渗透到了几乎所有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彩票、房地产……令人遗憾的是,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全国至今不过20余件。

    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司法机关和反洗钱部门当然要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严密刑事法网和反洗钱监控体系,遏制洗钱犯罪高发态势。然而不容忽视甚至尤为重要的是全体公民应该立即行动起来,打一场反洗钱的“人民战争”。

    许多人认为反洗钱是司法机关和反洗钱部门的事,但事实上反洗钱与全体公民都息息相关。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洗钱犯罪猖獗会严重影响公民的生产生活;普通民众也能为反洗钱斗争作贡献。

    洗钱犯罪的危害有多大?洗钱犯罪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洗钱犯罪必然助长走私、毒品、金融诈骗等犯罪,而这些犯罪的猖獗反过来又会刺激洗钱犯罪的活跃。如此恶性循环,不但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而且会恶化社会治安秩序。比如,黑社会性质组织正是通过洗钱犯罪壮大经济基础,保证其经济链条正常运转,进而才得以不断“招兵买马”、“攻城略地”,以致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再比如,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如果动用大量赃款从事投机活动,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拉升商品价格,降低普通民众的生活质量。显然,通过反洗钱截断犯罪活动的资金融通渠道,摧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是保障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的健康稳定的有效手段。

    普通公众在哪些方面能为反洗钱作贡献?首先是加强反洗钱意识,不为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便利,不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比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户、股票账户、保险单据、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不要将这些证件资料交给陌生人或借给他人使用,不通过地下钱庄等非正规渠道办理汇兑、借贷业务。其次,一旦发现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线索,及时向司法机关和反洗钱部门报告。此外,反洗钱法规和机制的完善也需要发挥公众的聪明才智。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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