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悬念不消弭,未来房价走势就不确定

2010年05月10日 13:17   来源:大河网   陈庆贵

  中国房地产当下状况和未来走势由于来自各种管道的信息说法不一甚至相差天壤,让人一头雾水无所适从悬念重重。

  尽管有专家信誓旦旦声称此轮“史上最严厉”调控将使中国房价下降数成,有报道甚至有鼻子有眼睛地称某地一日内每平米房价回落数千元。然而,我读到的最新报道和看到的本地情形非但不是这么回事,还让我大失所望大跌眼镜。面对空前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开发商除了优惠促销外又另辟蹊径。市场上已有部分楼盘有专门针对二套房首付50%的优惠。此外,已有开发商开始研究补贴购买二套房的措施,即为购房者先行垫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完成交易后业主再按照规定期限慢慢归还(5月9日《新闻晨报》)。5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直言,有些城市的房价过快上涨,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关。在我眼中,这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公然向调控叫板反扑。

  现下一个不争事实是,受中央新一轮房地产新政影响,中国房地产调控已经进入典型的多方观望期和博弈胶着期,主要表现为:部分热点一线城市房屋量降价不降或仅有个别楼盘虚晃降价,大多二线城市受波及不大甚至未受传导。观望期“信心比黄金重要”,而各方信心建立则赖于对未来房价走势的确定预期。换言之,公众对调控悬念不消弭,未来房价走势就不确定;未来房价走势不确定,公众信心和调控顺畅则无从谈起。在我观察,现下对本轮房地产调控新政“组合拳”,至少有四大悬念有待消弭:

  第一,调控目标表述能否具体明朗化。比如,“国十条”中“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 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等表述的具体含义究竟是什么?能否说明?何时说明?此外,本轮调控房价的目标能否具体量化?中央政策出台后,哪些地方属于房价过快上涨的城市,一直未有具体名单,专家认为不公布具体城市名,可能会导致某些城市“钻空子”。近日,多家网站转载齐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的直播实录中显示,齐骥称,如果必要的话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公布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名单。然而有细心记者发现,此言并未在“中国政府网”直播后完整实录中找到。

  第二,调控观望期过长会否传递不确定信号。即:会否向开发商传递政府房地产调控“不会玩真的”、“不打压房价”、“稳定房价”的信号?须知,目下不少房地产商和投资客大多在奋力扛抵降价压力,甚至已经对政策调控产生了“抗药性”。此外,会否向购房者传递“房价不会降”、“迟买不如早买”的信号?会否向地方政府传递“房市不可调控”“落实可早可迟”的信号?

  第三,在调控指向上会否剑走偏锋误伤无辜。目下一些政策非但未能起到应有作用还有可能造成相反效果。比如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等调控房市“组合拳”,本意在重点打击炒房投机,但也造成误伤将真正基于居住目的的购房群体挡在了门外。难怪有人反映,房市新政只在“打劫”白领,对真正的投机炒房客则如隔靴搔痒隔山打牛。

  第四,后续更具针对性根本性的措施能否及时跟进。现时不少业内人士及房地产专家建议,应当尽快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税收新政,以进一步打击炒房。与此同时,国家应在加大土地供应量的同时,从制度层面破解地方多年形成并被愈甚强化的“土地财政”困局,充分利用税收杠杆把土地出让收入80%划归中央政府,让地方政府失去卖地冲动,放下财政包袱轻装前进。为弥补地方财政收入不足,国家还可将高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环保产业税收划给地方政府,鼓励地方政府做实实体经济,而非心有旁骛经营城市,进而让房市回归理性。

  总之,调控悬念不消弭,未来房价走势就不确定。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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