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五四”青年节,按照国务院有关决定,14周岁以上的青年可在5月4日享受半天假期。但随机调查和网络调查的结果发现,超过七成的适龄青年都明确表示没有或不知道“半天假”,而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都没有下发青年员工在“五四”节当天放假半天的通知。(5月4日《大洋网-广州日报》) “五四”青年节与“三八”妇女节一样,都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它充分体现了对青年群体的尊重,由来已久。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它的落实情况却不容乐观,相当多数人对此并不知情,一些的单位、公司也有意无意地将其淡化。因此,“沦为空头支票”、“成镜花水月”等等言论随处可见也就不足为奇了。其实,公众唱衰的并不是这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而是那些写在纸上,却变不了现的法律,是那些渴盼得到,却总也兑现不了的“纸上富贵”。大家何尝不想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只是因为诺言的不可兑现,他们才会如此的愤愤然。
公民享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权利在法律规定上存在已久了,但实际的休假情况却不能令人满意。集中表现在一是工作分工的细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趋势,一旦休假,原来应当承担的工作就没人去做。而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不少上司对休假持不鼓励态度,这就导致了下属不敢主动提出休假要求。君不见,享受青年节假期的群体正日益成为社会的中坚,房奴、卡奴、孩奴的大山已经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因此,即便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也成为他们的梦想,可望不可求。更何况,青年节和妇女节一样,与十一、春节等长假还有所不同,仿佛是“二等公民”,它们的放与不放更不容易引起普通公众关注。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之所以成为“只是一项写在纸上的权利”,原因就在于配套措施没有跟上。从表面上看,是不少职工主动放弃休假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往往成了一纸空文,或者被演绎得五花八门,执行起来随意性很大;尤其在一些中小型的三资、私营企业,推行的难度更大。更严重的是,在人们的习惯思维中,要求进步的表现就是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忘我工作,要求休假成了一种落后自私讲究享乐的表现,谁要求休假,好像就是工作不安心,往往会给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这一切受整个舆论环境的影响,在对先进人物的宣传中,往往有不顾身体拼命加班加点工作的故事,还有妻子分娩不在身边、父母去世不在身边的感人情节,好像没有这些牺牲就不够先进似的。其实这样宣传有很大的片面性,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职场中人应该既会工作又会休息和生活,这样才能保证可持续工作。因此,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的休假观念,与出台规定同等重要。
不解决好细节、不抓好落实,即使是半天的休假,也只会是看上去很美,沦为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而摸不着,让人可望不可及。也只有当鼓励休假成为一种社会趋势,员工普遍有了休假的底气,这项美好的制度才能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