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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明年“五四”可别再忘了放半天假

2010年05月04日 08:05   来源:沈阳日报   周欢
    “马上又要上班了,3天休得一点也不过瘾,如果青年节放假就好了。”由于“五一”已经“瘦身”为三天小长假,一直淹没在黄金周里的“五四”假期开始受到关注。记者调查发现,“五四”青年节半天假遭遇“落实难”。(5月3日《现代快报》)

    “五四”半天假的规定遭遇“落实难”,南京并非孤例,综合各地媒体的相关报道也不难发现,全国很多城市对此都“八九不离十”——“五四”在工作和学习的忙碌中悄然度过。犹记去年这个时候,很多人吁请“五四”要依法放假半天。一年之后的今天,“五四”青年节又到了,公民享受半天假的权利依然还处于尴尬之中。

    根据2007年12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法律法规白纸黑字,只是现实中的半天假却往往被忽略。

    尽管节日的宗旨从来不止于放假休息,但作为一枚硬币的两面,节与假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两年前,国务院将清明、端午、中秋三大民族传统节日增设为法定节假日,通过休假的形式让公众更好地过节,个中反映了职能部门“倾听民声、顺应民意、关心民生”。而作为青年人重要节日,“五四”青年节早被载入法律,半天假也有法可依,只是当“纸上的美丽”移植到现实土壤时由于种种原因“美丽往往有些打折”。

    日常生活中,时间线性流逝,节日就像这条直线上的刻度,有了度量,才有意义。如果说过“五四”的意义在于追忆和回顾“五四运动”的历史价值,继承和发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那么本该休假半天却未能真正享受这种权利难免给人以“有名无实”之感。因此,明年“五四”不要再忘了为青年放半天假。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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