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夺取两个违章加油站的经营权,两个带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展开了长达数年的利益争斗,导致常虎高速公路在完成大部分工程量后被迫停工两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5月3日《瞭望》)
尽管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协调下,这个“钉子油站”终于制订了“在今年5月15日之前清拆”的时间表,但我认为此事还远未到画上句号的时候。这两个“钉子油站”,不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而且综合效益更是难以估量。
因此,“钉子油站”虽然被拔掉了,但造成的巨大损失不该是笔糊涂账。
有人说,如果这两个“钉子油站”换成普通“钉子房”,早就被拔掉了。此言不虚,此次利益争斗一方是鼎鼎有名的中石油。无疑,面对“神仙打架”,需要更强势的权力介入以协调利益。
当然,这两个“钉子油站”最终将被拔掉,也是因为争利各方利益基本得到了满足。但我以为,这样的结局虽然对争利各方是公平的,但对公共利益而言,却极其不公平:一方面是“神仙打架”造成了重大损失;另一方面是有关部门公信力因此受到损害。
对于类似的恶劣事件,必须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否则,还会有更多垄断企业或者特权机构在“追求利润是第一目标”的指引下,漠视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
此外,仅仅问责还远远不够。“神仙打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亿多元,这个巨大的窟窿究竟由谁来填?这个现实问题我们不该回避。我认为,这个损失理应由打架的两家垄断企业共同来“埋单”,可以看成是对这两家垄断企业的一种经济惩罚,让垄断企业意识到:即便有垄断特权做靠山,也不能胡作非为,拿公众利益当儿戏。
如果这两家垄断企业不为“打架”的经济损失埋单,显而易见,这个损失要么将由国家来埋单,要么得由广大车主来埋单,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公众也很难答应。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