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假期,也不是周末,可六安市舒城县城区的多所中小学乃至幼儿园的上万名学生却在4月26、27日两天放假了。而放假的原因仅仅是这两天县城召开了一个“重要会议”。昨日,舒城县政府副县长余靖向记者表示,给学生“调课”是为了避免开会期间出现交通拥堵(4月29日《新安晚报》)。
这条新闻太有意思了。
有意思之一是“一脸迷茫”。从头至尾,有相关学校的校长表示“与在县城召开的一次会议有关”,有教育局副局长说“26、27日两天,有一个重要会议在县里召开”,有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称“4月26、27日,县里在县政府大礼堂承办了一场重要会议”——但它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会议”,又如何“重要”的,任你把报道读上N遍也瞅不见丝毫端倪。笔者跑去当地政府网站一看,找到了一条貌似的官方消息:27日8时“舒城传媒”发布;标题《全市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暨发展工业学霍山舒城现场会召开》;文称“4月26日至27日,全市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动员大会暨发展工业学霍山舒城现场会召开。26日下午,近400名参会人员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汤林祥、市长张绍春等有有关领导带领下,参观了我县…”。所谓“重要会议”,或为这个吧。
之二则是“一团纳闷”。4月26日(周一)、27日(周二)两天,非假期亦非周末,属“学校正常的教学时间”范畴这是肯定的,县城区上万名学生“没上课”也是肯定的。然,作为一个似乎“可争议”的问题,这玩意你叫它“放假”还是“调课”才好呢?抑或者中庸调和一把,取个新颖别致的名字——“是放假也是调课学生没上课但很可能正常也可能不正常的两天”?报道可以那般支离破碎地写,问题可以这样鸡零狗碎地采,“有才”不多见,越读越觉得有意思。
而简简单单的事件本身,总之因为舒城县县政府开大会了所以该城区的上万名学生洗洗睡了,倒是一点意思都没有,实质上也不存在什么有待争议的东西。
依据现行《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第八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的权利,这是其一。其二,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落于这件事上,笔者想知道的也就一点,若诚如余副县长所言——“这次会议县政府很重视,调课的决定也是县里主要领导在该会议最后一次调度会上作出的,并没有形成文件。”——是以谁公然触犯了《教育法》?该谁为之担责?至于纯属多余的表示或解释,大可一概免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