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版世博中国馆”官方咋称“雕塑”?

2010年04月30日 10:12   来源:大河网   倪洋军

  为迎接奥运而在北京建设的鸟巢,在前年大放异彩,由此各地衍生了不少山寨版的鸟巢建筑。而今,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即将隆重开幕,中国馆也倍受瞩目;但是,与此前的山寨鸟巢不同的是,江苏阜宁县政府拨款350万建设了个山寨版中国馆,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波澜。对此,阜宁县政府新闻办回应称,中央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这个雕塑是应群众要求建设的,目的是弘扬世博文化精神,展示阜宁新形象,不存在侵权一说,既没占用耕地,也没耗资千万,目前投资不超过100万;网上有争议是可以理解的,是正常的质疑,不会追究发帖人的责任。(2010年4月29日人民网)

  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早听说,春晚有什么“山寨版”,没想到,建筑行业也有所谓的“山寨版”,而且还是政府带头、牵头在搞,实在是“大开眼界”。而作为贫困县的阜宁县建的被网友称为“山寨版世博中国馆”,官方却称,这座永久性建筑是作为城市形象标志而出现的。施工设计图显示,建筑项目名称为“阜宁县规划局雕塑”。但是,这一被网友曝光的“事件”经过记者调查后,留给我们很多疑问?

  其一,没禁止就可做?按照当地官方说法,“中央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而且有上级领导说上海世博会是全国人民的世博会,我们建这个雕塑是参与世博的一种表现。”此话,乍听好像很有道理,而且也常被一些地方作为大胆改革、大胆创新的一种象征或说道。可是笔者要说的是,即便中央没有禁止,并不代表都可以做。这起码犯了一个唯上不唯下、唯上不唯法的错。的确,搞所谓的“山寨版”,中央没有明确规定让不让搞。但是,如果“违法”了,还要搞,明明是形象工程还要上,就有点难以服众了。

  其二,养眼就该烧钱?当地官方称,对这个工程,本地人绝大部分是赞成的,因为阜宁没一个标志性建筑,而这个建筑能填补这个空白,而在国道省道交叉口能很好地展示阜宁形象。由此看来,这一用以展示阜宁形象的所谓“山寨版”,“养眼”是一个主要目的。但是,不少网友称,建这样的形象工程没实际用途,太烧钱了。可惜的是,还有大片农民糊口的土地被用来“养眼”了。这钱烧得太冤枉了,因为根本没有实际用途,纯粹是形象工程。当然也有部分网友持肯定态度,阜宁缺少很多公益性的建筑,缺少很多能让百姓茶余饭后走一走、看一看的地方,这个建筑周围还会建设一个广场,没商务楼、商品房,只是给这座县城多一丝亮色,从里到外穷得都是破棉袄似的供人观瞻不好。但是,不管怎么说,在还没有甩掉贫困县帽子的阜宁县,是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还是用在华而不实的“养眼”上,明眼人一看便知,明理人一听便懂。

  其三,权大还是法大?“山寨版”算不算侵权,当地官方称,先前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但是后来咨询过相关专家,专家说建造的只是一个雕塑,充其量只能说象形,不存在侵权一说。而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则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具有独创性的建筑作品是受法律所保护的作品。阜宁这种建造山寨“中国馆”的行为,即便是雕塑,也是对上海世博会中国馆这一特定建筑作品的复制,是一种涉嫌侵害著作权的行为。退一步讲,即使上海世博局在法律层面不追究该行为,从城市建设规划和品牌建设的角度,这种山寨行为也不值得提倡,也不可能用来养眼,也是一种不尊重创新和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此看来,官方称为弘扬世博文化,此前没考虑侵权,只能说明其本身就没版权法这个意识,而所谓的弘扬世博文化,也只是一个借口。后咨询的所谓专家,估计也不是什么真专家,或者说是只替政府说话的伪专家、假专家。况且在“权力大于一切”的框架下,谁敢说真话?因此说,这一“山寨版”是特权意识下产生的怪胎。

  其四,官大还是民大?以人为本,以民为先,是党的执政理念。有限的资金应该用到无限的民生工程上。阜宁当地的“山寨版世博中国馆”这一“养眼”工程却打起了“马虎眼”。招标公告显示政府投资350万元。而官方称花了不足100万元。至于当地的规划部门,更是让人啼笑皆非。对于为什么要建设该项目、工程实际造价多少、是否占用耕地及有无担心侵权等问题,阜宁县规划局规划科一工作人员称不知情,并转述了负责该工程的规划科吴科长的说法,即“不知道”。另外,规划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也称,不知道为什么要建这个项目。一个负责当地城市规划的权威部门,对于这么大、这么“养眼”的一个城市景观项目,不可能“不知道”、“不知情”。笔者认为,不是不知道、不知情,而是“另有隐情”,因为作为一个政府部门,听谁的,还不是听当地政府的,尤其是一把手主要领导,在这种政治体制下,规划局不成聋子的耳朵,才怪。当然,官方还有解释,是应群众要求,建设这个缩小版的世博中国馆,目的是弘扬世博文化精神,选择的地方是一块闲置的绿地,并非耕地。而实际上真的是废地吗?记者调查和网友反映情况并非如此,之所以官方和媒体、网民的分歧会那么大,还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所致。明明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却被套上了“应群众要求”、“大部分群众是赞成的”,如此信口雌黄、如此强奸民意、如此不考虑民众感受,为什么?官大民大这样的问题,也自然就不容分说、不容分辩了。民生问题大于天,群众利益无小事,难道真的只是说说而已?

  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是提高党的执政力、公信力的基础和前提。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党和政府、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而一切的思想和理念,都必须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切不可“挂羊头卖狗肉”,更不可强奸民意、违法乱纪、胡作非为。否则,类似的“丑剧”、“丑闻”还会继续上演。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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