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职业年金”拉大养老差距

2010年04月30日 10:10   来源:河南日报   徐经胜

  □徐经胜

  据《法制日报》4月27日报道,在近日召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透露,目前正在拟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相关配套政策,重点研究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职业年金试行办法。今后公务员养老保险进行改革后,公务员的补充养老保险也将属于职业年金范畴。

  企业年金早已实行了,但当前能够真正享受企业年金的,基本都是垄断企业员工,因此有评论认为,企业年金只是少数垄断企业的盛宴。据了解,在我国职业年金是指公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之外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经验告诉我们,职业年金会给有关事业单位员工乃至公务员带来福音。但笔者担心的是,这种职业年金很可能会再次拉大当前的养老保障差距。

  据了解,当前的养老保障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党政机关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员工等;第二个层次是企业员工;第三个层次是个体户、无业者和农民。在我国,养老保障不但呈现三个层次,而且这三个层次的差距还相当大。在养老保障中处于最高层次、最稳定的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他们退休之后,基本上还是按照行政级别或职称等享受不同级别的退休金。处于第二层次的企业员工,由于目前各地基本上都实行了企业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员工退休之后享受的是退休金。当然,企业退休员工所拿的退休金比不上公务员等第一层次人群。在不少地方,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只有公务员的一半甚至更少。处于最底层的是个体户、无业者和农民等,由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健全,不少个体户、无业者以及农村居民还不能享受政府部门提供的必要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存在不小的差距,这是现实。如果在改革事业单位乃至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推行职业年金制度时,不相应地提高企业员工、个体户以及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待遇,那么现有的养老保障差距就可能越拉越大。养老保障差距越大,越不利于逐步消除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稳定和谐。当前,短时间内消除养老保障的差距估计很难,但是,逐步缩小养老保障上的差距,应尽快成为一种共识并早日提上议事日程。①8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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