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应做生态守护者

2010年04月26日 14:04   来源:中安在线   马圣强

  省环保厅对12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挂牌督办,震慑了污染企业,大快民意。然而,这一环保行动在有些地方政府那里却反应不一。以此次被挂牌督办的企业为例,就在污染企业遭到查处时,有些地方政府还为之“说情”、“辩护”。

  地方政府本应是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居然和污染企业站到了一个“方阵”里。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固然是出于对发展经济的考虑,总感觉好不容易上马的项目,能够多支持一点就多支持一点;好不容易招来的企业,能够多扶持一把就多扶持一把。地方发展经济的迫切心情可以理解,但并不能因此而“急功近利”、“饥不择食”,选择一些污染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污染企业的存在,不但使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也使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从政策层面看,一些高污染企业,一些高能耗产业,早就在清理限制之列了,是转变发展方式的重点对象,而有的地方竟然还拿它们当做“金娃娃”,这不仅不符合中央精神,也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

  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发展,政策行不通、法律不允许、人民不答应,也经不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发展需要招商,但不能“捡到篮里都是菜”。招商引资同时也要招商选资,唯如此,才能避免地方政府沦为污染企业的“挡箭牌”,才能真正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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