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夫妻不和将辞退,有点矫枉过正

2010年04月26日 10:12   来源:红网   张楠之
    日前,河北省新乐市出台《2010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干部夫妻不和或者与邻里不团结导致家庭美德考核不过关,轻则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降低一个层次任职,重则有面临被辞退的危险。(4月25日新华网)

    按照新乐市出台的考核办法的规定,领导干部家庭美德考核共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五方面内容。应该说这些要求都很合情合理,做到任何一点都称得上美德。从理想状态来讲,老百姓们当然希望领导干部都能做到这五点,做一个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人,并且能够从各方面起到表率的作用,推动整个社会的和谐。

    但是,我们知道,领导干部也是活生生的人,有些事情,做到了是“美德”,做不到却并不意味着“缺德”。比如夫妻和睦。勺子没有不碰锅沿的,两口子过日子难免有些磕磕碰碰,遇上个七年之痒、十年之痒啥的,还可能持续冷战上一段时间,如果恰巧在这个时间段考察“夫妻和睦”这一项,岂不是很难过关?而且,有些事情不是单方面努力就能够实现的,比如邻里团结。如果这位领导干部不幸碰上位蛮不讲理的恶邻,无论如何沟通都无法搞好关系——生活中这样的人虽然少,却并不鲜见——如果因此而考核无法过关,岂不是很冤?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考核没有可以把握的客观标准,因此,它的公正性就要大打折扣。考核办法上说,“有关部门还将向被考核对象的亲属、邻居等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干部家庭道德状况”。夫妻俩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利益共同体,两人完全可以订立攻守同盟,即使不和,也会对考核者和其他人坚称两人很和睦;至于亲属,在这样的小事上“大义灭亲”的几乎没有。而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为了考核过关,也完全可能平时或临时对邻居们施以小恩小惠,让其在填写问卷调查表时说好话。

    缺乏公正性客观性的考核,不仅不会产生任何效果,更会降低相关制度和有关部门的公信力,最终让严肃的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作用。而且,家庭美德过不过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对官员的工作效率、工作成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非直接影响更不会是决定性影响。

    与这些美德相比,倒是另一些与家庭有关的事项值得重点考核,比如家庭收入是否异常,领导干部的子女、妻子有没有迁居国外,子女、妻子有没有从事与该领导干部主管的业务密切相关的行业等等。这些内容都比美德更重要,这些内容的异常往往意味着该领导干部存在贪腐的可能,也更被公众所关心、关注。如果对这类的考核轻描淡写,却去着重考核领导干部的美德,不是矫枉过正,就是在有意避重就轻。

(责任编辑:年巍)

我要评论
商务进行时
    观察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