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外面下起了雨,租住在福州六一北路洋下新村的一对夫妇,急忙去阳台收衣服。收着收着,整面阳台护栏突然垮塌,靠在护栏上的夫妻俩,瞬间从三楼重重地摔了下来。邻居赶来后,报警的报警,救人的救人。(见4月23日《海峡都市报》)
整面阳台护栏突然垮塌,这事情想想都很可怕,莫非阳台护栏形同豆腐渣——碰不得,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好在住在六一北路洋下新村的这对夫妇住的是三楼,要是五楼以上可能不会那么幸运了,不当场毙命才怪呢。
从报道得知,这对夫妇住的是租来的老房子,早在2003年就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房,可这么多年下来了,房子非但未改造抑或拆除,房主——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反而继续发挥其“余热”,每年心安理得地收取租金,根本没有考虑可能引发的灾难性后果。明知是危房,却硬要对外出租,有心理侥幸因素,更有心里盘算的小九九在作怪,为了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不惜拿承租人的人身安全作赌注,如此危房出租无疑就是谋财害命。
其实,类似问题以前就发生过,去年一名租住在11座3楼的小伙子,同样是因为阳台护栏垮塌,整个人摔下来。都说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可代管单位,晋安区房管局直属公房所却一反常态,丝毫没有引起警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某些人眼里,金钱至上,至于租住者的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则可以忽略不计。这恐怕不是一句麻痹大意就可以开脱责任的,漠视他人生命的人,功德心已丧失殆尽,压根就没有资格接手公共事务,否则带给公众的必然是一场灾难,这是一次次血的教训之后验证出来的规律。
我就纳闷了,城市里经常可以听到爆破声,该炸的不炸,不该炸的却炸得山响,出事的危房我看早就该炸了重建,真不知道某些部门搞的什么名堂,如果再不引起重视,并问责相关责任人,还会有下一个承租人受害,这绝非危言耸听。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