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党风廉政监督员也要名副其实

2010年04月23日 09:57   来源:荆楚网   林伟

  为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畅通民意反馈渠道,搭建社会监督平台,河北省衡水市纪委日前面向全社会聘用5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同时每个县市区也在当地聘用1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2010年4月22日新华社)

  一个政党的高效廉洁,只有靠制度才能保证,一个现代化的政党必定是一个内部法治、监督健全的政党。而中共中央重新修订和印发的《廉洁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再好的制度也要靠落实,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能否把这一制度贯彻落实好,能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群众的监督无疑是最关键的。正因如此,衡水市纪委赋予党风廉政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搜集反馈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社情民意,检举揭发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发现反馈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廉政准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劝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参与市县纪委统一组织的集中监督检查活动。

  我感到,衡水市纪委以聘用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形式,来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确实是一个创新举措,值得肯定,也值得推行。

  但是,掩案沉思,心中不免又生出一丝担忧。君不见,时下不少行业和部门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征求社会各界对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都聘请了廉政监督员。此举对改进工作、转变作风、预防腐败大有益处,无可厚非。但我们也要看到,有些部门和行业的廉政监督员大都是徒有虚名。被聘请的廉政监督员,除年初见一面,一年到头再不开会,也不组织听取意见和下达监督任务;有的部门和行业对廉政监督员反映的情况,消极对待,并不诚心采纳和查改纠正,久而久之,严重影响了廉政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的单位把聘请廉政监督员的范围仅局限在自己的“熟人”,而且对象单一,层次等同,这样的廉政监督员队伍岂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当然,我并不是怀疑衡水市纪委聘用党风廉政监督员的诚心和真意,更不敢说衡水市纪委聘用党风廉政监督员也会“穿新鞋走旧路”,因为这是需要让实践来检验、让事实来说话的事情,不能狂加断言。但是,在此我还是想多“啰嗦”几句。

  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一种有效形式,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关键要解决党风廉政监督员如何工作的问题,也就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既使党风廉政监督员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工作、发挥监督作用,又不使党风廉政监督员成为“报喜不报忧”只会唱“赞歌”的人。因此,在工作中一方面要积极为党风廉政监督员提供便利条件,另一方面是要放手让他们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真知灼见,对他们反映的个案问题要快查快办快回音,这样,才能让党风廉政监督员名副其实,真正成为腐败的“过滤器”。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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