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灭火器,给诸位出一道简答题:灭火器是干什么用的?你说是灭火的?我说,你可真是大船出海——外行(航)呀,我这只灭火器是用来对付被拆迁户的。咋的?你不懂?那就请看看下面的新闻吧,保证让你浑身哆嗦,胆颤心惊。
一群黑衣男子手持灭火器向屋内人员喷射。被拆户一家人逐步退守,在门口处被按住殴打,一群邻居上前相助,将他们解救回房……昨天,上述场景在延庆县延庆镇自由街村上演。当天,镇政府对村民康顺清家进行强拆,被拆迁方和拆除公司人员发生激烈冲突。(4月14日《京华日报》)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就是那只灭火器,亲耳听到了、亲眼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在此,我以单出头的形式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大家。
穷山恶水出刁民。看看那些“刁民”的表现吧:挖掘机直接将门房屋顶掀开,几根梁也断了下来,众人只得向里屋收缩。拆迁人员开始揭开瓦片,砸掉窗户上的抽烟机,并从各个角度向房内喷射灭火干粉,屋内人被呛得不行,只得用衣物遮住鼻子和嘴。即使是这样,那些“刁民”也不屈服,拆迁人员只好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之夭夭啦。我真庆幸那些拆迁人员没有带着冲锋枪去强拆,否则,那些“刁民”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呀。感谢仁慈的政府官员,良心还没有全被狗吃啦。
权大于法的现象普遍存在,芝麻绿豆大的官员也敢把法律当成敝屣来对待。这次,镇政府根本就没有履行法律程序,就敢擅自拆除村民的房子。你认为这是船上打伞——无天无地,不错,可那又怎么样呢?像这种强拆的事情还少吗?你看到过拆迁方有哪个人因为强拆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吗?即使是死了人,大不了赔点钱就化险为夷啦。我敢断言,某些政府一定会把强拆进行到底!老百姓照样是干瞪眼,想要伸冤?没门!当今社会就是官官相护的,还有官员愿意替老百姓做主吗?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没有《物权法》的时候,大家盼望着它早日出台,可是,《物权法》出台了,还不是照样发生因为暴力拆迁而自焚的惨剧吗?即使是《新拆迁条列》出台了,谁敢保证就不会发生暴力拆迁的事情呢?我国不是有很多的法律法规防止发生腐败现象吗?然而,贪官还不是依然如过江之鲫,比比皆是吗?
在我看来,要防止发生暴力拆迁的事情,就应该实行“连坐”的办法,乡镇一级发生暴力拆迁的,罢免县级领导的职务;县级发生暴力拆迁的,罢免市级领导的职务。以此类推,定能见效。因为暴力拆迁的背后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因此,罢官是根治暴力拆迁的最好良药。你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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