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报纸上“天价拖车费施救如打劫,12公里路费用上万元”的新闻(4月8日《中国青年报》),我产生了一个从未有过的想法:到沪陕高速商洛段办个救援公司。
我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举一个例子就知道了:王学宝驾驶的大货车在沪陕高速公路商洛境内,轮胎突然爆裂着火。就这么一次事故,处理费用却花了4万多元。其中包括拖车费10500元(从事故地点到交警队指定停车场,路程12公里,含吊车费7000元、装载事故车的平板车费用3500元);倒货费18500元(将货物转装到其他救援货车上的人工费6500元、装载机费用3000元、运货费7000元、危险信号牌执勤工人费用2000元);损坏路产赔付14800元。
救援公司的收入太可观了。哪怕只办个装卸队也相当不错——12个工人帮助倒货,费用收了6500元,平均一个人就要540元。实在不行,哪怕我既无能力,也无技术,还可以在公路上手举“危险”信号牌,两个人工作不到4个小时,一人就收了1000元。这事儿我指定能做得。司机说这如同抢劫,那不够准确。要真的抢一个司机,还未必抢到4万元呢。
那么,这个营生能不能长久地做下去?当然能。2009年就曾有司机联合投书国务院纠风办,直言商洛天价施救费形同拦路抢劫。结果呢,该省11个部门的联合调查组赴商洛督察,最终市里制定出台了《商洛市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试行)》,规范了高速施救拖车、停车收费的具体标准。这下,救援公司的钱收得反而更有根据了。
那么,我的计划能不能实现?应该可以。问题的核心是能够垄断商洛段的“救援”业务。目前在这一路段“垄断”救援的西安援手公司,当初未通过公开招标,是交警队“紧急考察”后就定下了的。我估计,背后的交易无非是先有“投入”,后有“分成”。只要舍得花更大的资本,就一定能把“援手”挤掉,“有钱能使鬼推磨”嘛。想到今后的财源滚滚,我真的连梦里也要笑醒:这一行太有面子了——干的是“抢钱”的活儿,外人还都以为是“救援”。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