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警界改革要落脚于政府改革

2010年04月09日 07:19   来源:长江日报   李琼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部分城市警界大规模改革的新闻报道引发全国注目。继今年3月重庆警界干部全体“就地免职”重新竞聘上岗后,昨日的《京华时报》也关注了山西太原的类似改革。去年年初,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运行机制改革全面启动,全市8000多名民警都要下岗后竞聘。太原公安局有关人士称,改革正向纵深发展。改革后,太原公安局一二级机构精简过半,各类警情大幅下降。

    一个城市所有的民警脱离原有的岗位重新竞聘,不是一次运行机制的部分或小幅调整,而是一次对“铁饭碗”的整体性颠覆。全体人员回到同一起点,通过双向选择才能上岗,带给警察系统乃至公务员系统的震动可以想象。而社会的关注,既是在关注这种重新洗牌式的改革取得的效果,也在关注原有体制背后的种种问题。

    按照太原公安局的说法,这种“洗牌式”改革达到的效果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实现了机构精简,裁汰了冗员,与此同时,还实现了社会治安情况的大幅好转,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但由此追溯,则就应当看到,警界的人员改革并非只是这个系统自身的问题,更与整个政府的运行体系紧密关联。

    从人员的数量来说,一个城市的公安局一二级机构能够精简过半,首先说明此前公安一二级机构人员超出合理需要的程度。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需要多少警察,自然取决于社会,还取决于政府管理的范围有多宽,总体规模有多大。近年来被强烈关注过的滥用警力造成警民冲突的现象,就是在于不少地方政府在不应当进入的领域,与民争利,伸手过长。政府管理超出应有范围必然造成警力的不当使用,而警力的滥用则必然带来警察数量的膨胀。整个政府机构的改革,之所以长期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根源就在于政府的事权没有减少。同样的道理,只要政府的整体规模过于庞大,裁剪警察数量的改革就难言取得根本性的成效。

    从警力发挥来说,太原市在精简人员的同时还实现了警情的大幅下降,治安情况好转,这体现出原有的体制没有充分释放警力,制约了治理的效率。人员精简,警情下降,治安好转,这是短期内取得的积极的效果,但并不意味着这样的方式是一种整肃警界、提高效率的法宝。这种推倒重来的改革,并非没有代价,它所带来的冲击和震荡也并非必须。我们不能等到一种运行机制问题重重、积重难返时再来重新洗牌,警察系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国家机器,相对稳定和正常的科层结构、晋升机制和内部管理模式也是一种必须。时时指望靠全员下岗重新竞聘,不仅将使警界长期处于变动之中,也将打破社会的正常治理秩序。

    重庆、太原实行的改革已经表明,当前的地方警察系统迫切需要建立合理的运行机制,以取代旧有的低效且易滋生腐败的机制。但这种机制建立的前提,在于从更深的层次审视警察系统运行的背景和需求,彻底打破这种整体性束缚。如果说这种改革要纵深推进,最终的落脚点就在于政府改革。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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