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激动,法院也管吗(图)

2010年04月09日 07:05   来源:钱江晚报   方小晶

    开发商情绪一激动,后果很严重——平顶山的程民可算领略到了。他与开发商的一起纠纷,历经三次审理终于有了结果。想不到开发商这一激动,就让法院慌了神,慌了神的法院为了抚平开发商受伤的心灵,竟然第四次受理了开发商的诉讼。而这,已经违反了法律关于案件诉讼次数的规定。

    案件的本身,这里就不再一一复述了,不管是公有理还是婆有理,在三次审理后总归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照理照法也该划上了个句号。一般人玩到这份上,也该洗洗睡了,咽不下这口气也好,情绪很激动也罢,都得认账。法律就是法律,又不是谁手里的橡皮泥。那么平顶山法院演的是哪一出?法院不拿法律当回事,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巴掌吗?

    其实从立案理由就可以看出一点端倪。“开发商情绪很激动”,这算什么立案理由,开发商又不是你爹,轮得到你这个孝子去端茶递水地伺候?这么顾着开发商的情绪,那你管不管那一头业主程民的情绪也很激动?——只要你做到公平公正,你就是在抚平社会和公众的情绪——法律,本来就该是社会的稳压器。但你现在顾及的却是一个人的情绪,如此厚此薄彼注定你就是个黑哨。黑哨是怎么吹出来的?还不是赛前一起喝过茅台吃过烤鸭再笑纳了点不成敬意的礼品了。

    荒唐的“情绪很激动”竟然堂堂正正写上了立案审批表的公文中,简直是拿神圣的法律开玩笑。这样赤裸裸践踏法律的行径相信没有人可以容忍——如此法院如此法官,怎么可能寄望你们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说到这里我的情绪也有些激动,看到这里估计你情绪也会激动,那么,也该有人来抚平公众激动的情绪了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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