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猜谜”诈骗电视台不能脱责

2010年04月02日 09:17   来源:解放日报   杨于泽

张广墅/图

  《中国青年报》爆料说,宁夏、山西等多个省级卫视长期播出“有奖猜谜”节目,主持人一直说“线路空闲”,观众拨通参与电话,却总是接不到主持人那里。实际上,节目已经套取了观众的通话费。有律师认为电视台涉嫌诈骗,而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只是“紧急叫停”该节目,一停了之。

  播出“有奖猜谜”节目,目的就是骗钱。节目发布一些再简单不过的字谜或其他谜语,悬以重赏,再找些托儿说些不着边际的答案,调动大家的参与积极性。等观众打电话进去,电话一直等待,却老是接不到主持人那里。观众耐心等着,其实电话费早已进了某些人的腰包。一般骗子,还要偷偷摸摸;“有奖猜谜”节目,竟然是在众目睽睽之下骗钱,被骗的人多,自然也影响更坏。

  现行刑法有“侵犯财产罪”。“有奖猜谜”节目其实是事先录好,到时播放,但电视台拿“录播”冒充“直播”,招来观众与节目“现场互动”。从本质上说,它就是误导观众,骗取通信费,属于典型的诈骗犯罪。

  对于“有奖猜谜”节目诈骗观众钱财的伎俩,各地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是完全知情的,他们不是外行,这有广播电影电视管理部门专门的 “管理通知”为证。发了文件,证明他们已经管过了,然后便听之任之。一俟有风吹草动,比如“3·15”来临,他们便“紧急叫停”节目,至于已经骗到手的钱,部分必然以广告费的形式成为电视台的收入。

  明明是一种犯罪行为,却紧急叫停了之,已经犯下的事一笔勾销。民众深受其害,却只能自认倒霉;骗子骗到了大把钞票,有关部门只说“下不为例”。这样的管理,从未做到令行禁止,永远是有一阵没一阵。实际上,它保护了腐败行为和违法犯罪,使这类行为合法化了。

  有人骗了观众的钱,现在已被揭发出来,他们有什么理由不为此付出代价呢?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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