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2010年部门预算”。有报道称,这是我国政府决定“三年内公开中央部门预算”后,第一个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部委。(3月31日《新京报》)
在国土资源部公开部门预算之前,广东省财政厅日前首次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的一系列举措正是公开公共财政的尝试,可以预见,参与“吃螃蟹”的部门和地方也将越来越多。其实,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不少公众就很是被兴奋了一把,似乎最为关心的公共财政公开就在眼前。但一次次的碰壁和软钉子却给大家浇了一盆盆冷水。2008年6月,北京市民朱福祥申请国家审计署公开北京市违规使用多少土地出让金、北京市有多少土地净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北京市高尔夫球场以何种方式供地的信息。十天后,朱福祥得到答复:这些信息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公开后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不予提供。2008年6月,北京大学三位法学教授向北京市发改委、交通委发起申请,要求公开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自1993年收费以来的收入总数,以及资金流向。即使有舆论的密集关注,两大部门仍然含糊其辞地打发了三名教授,没有给出直接答案。类似例子,举不胜举。而纵观各职能部门拒绝的理由,可真是五花八门,有的是“属于保密文件”,有的是“不在公开范围”。
其实,早在1989年实施的《国家保密法》中已经明确,不再将国家财政计划、预算、决算及各种财务机密事项列为国家机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只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尽管政府财政被明确规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但现实中将公共财政看成是政府秘密的观念,至今并未彻底改变,而且大多数机关仍习惯保守这个“秘密”。即便是迫于各种压力挤出的一点点“牙膏”,却不是解释过于含糊,就是用语过于专业,这样就使普通百姓很难读懂这本“糊涂账”,或者说看了也白看。更让公众不满的是,一方面是公共财政在“保密”原则下不见天日;另一方面,温州官员公款出国旅游、东阳审计局长公款按摩,这些丑闻却频频刺激公众的民愤底线。
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财政厅公开公共财政是一个好的开端,但也要看到,许多细节仍需完善。如公开的数据没有分解到细处、缺乏编制说明、财政支出仍显笼统等等,这些老大难问题都直接影响了财政公开的实际效果,也亟需在实践中解决。
被人民充分了解和认同了的公共财政,是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条件。如果能够使公共财政公开真正成为监督政府行政的利器,那么“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才会真正落到实处。而这一切,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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