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遗体也是有尊严的

2010年03月31日 07:02   来源:扬子晚报   徐迅雷
    山东济宁河道里,发现了21具婴儿遗体,卫生局称,死婴遗体“属于医疗垃圾”(本报今日A18版)。

    一句轻轻松松的“医疗垃圾”,就把大家伙的认知拉到了“垃圾”级的水平:既然是垃圾,那么这个抛弃婴儿尸体的事儿,最多算个“乱扔垃圾”嘛!看来自己心中充满垃圾的人,真是看别人统统都是垃圾的。

    我想告诉这些持有“尸体垃圾观”的官员:人的遗体是有尊严的,无论死亡年龄大小,无论死亡原因如何。知否,古代的“鞭尸”行为,就是一种对死人尊严的剥夺,亦是对相关活人的一次惩罚。

    一个群体,不尊重出生前的人——母亲肚子里怀着的胎儿,也就不会尊重出生后的人;一个社会,不尊重死亡后的人——遗体或言尸体,也就不会尊重活着的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不是一句口头说说的空话,从尊重活着的男女老幼,到尊重无论在什么年龄段告别人世的人,都是必须的。

    当地号称“孔孟之乡”。看来,“孔孟”二字,只是被一些酷爱政绩尤其是软政绩的官员利用于己任上的政绩建设而已。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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