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发生的暨大教学楼二人坠楼事件中,我们看到了另一种“杯具”———媒介“失范”与娱乐化乱象。在经历长达一周的媒体干扰后,受害女生母亲最后不得不公开请求媒体“手下留情”,“让女儿静静地好起来”。
媒体之所以对这样一则看起来普通的社会新闻保持热度关注,最初皆因真相迷雾未能拨开;而在此后的进展中,某些媒体对非核心层细节接续炒作,却已远远偏离作为社会公器探究真相之天职。
且来看看事件发生后某些媒体的表现。首先是煽情化报道,表述不当。在事实未确定时,大多数媒体就用“一男一女跳楼”(用“坠楼”最恰当)、“情侣双双自杀”(两人关系并非情侣)等关键词做噱头,匆忙给事件定调,助长了社会上的种种想象与猜疑。不仅如此,由于未能挖掘到核心消息来源,大多数媒体对事件原委的报道都是捕风捉影的,诸如“知情人士透露”、“现场目击者说”、“据了解”等惯常的模糊消息出处充斥着媒体文本,传言因此四处弥漫。
新闻传播学上有个规则叫“三角定位法”,即对争议性事实细节,必须有当事人之外独立的、两个以上的消息来源相互印证,才能被认定“大致准确”,才能在写作中引用。在这起事件中,某些媒体以支离破碎的边缘消息来源支撑起整篇、整版的报道,实已违背新闻专业主义法则。
从事件发生后第三、第四天开始,由于男子自杀身亡、女生尚在医院抢救,“男子身份及其行为原因”这一核心事实成为只待警方突破才能解开的未知数。按照新闻价值规律,这则社会新闻当转换为案件新闻。但某些媒体似乎不愿罢休,转而顺势“趁热打铁”———公布女生及其男友名字与个人爱好等资料,大幅刊出女生在个人空间中的生活图片,媒体记者纷纷集结在医院ICU门口,追访女生家长、男友、老师,随手捕捉花边、花絮及其他信息碎片。
某些媒体以娱乐话语方式处理悲剧事件,对本属于公民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大尺度”报道,不仅跌破了新闻专业主义底线,更是触碰了媒体伦理与职业道德的红线。某些媒体的过度“围观”,最终调动了更多公众“围观”甚至“围攻”,在互联网上,对当事人的种种攻击性流言正因此而起。
媒体缺乏常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媒体无视常识,游离于规则之外,成为舆论搅局者。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