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艳为“感动中国”候选人

2010年03月29日 10:56   来源:光明网   张铁鹰

  3月20日(周六),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副主任房艳所乘车辆,在路上与宋先生的车发生刮蹭,双方发生冲突。宋先生坚持认为房艳“公车私用”,而该街道办一负责人解释说:“房主任周末考察出事故。”

  香蜜湖街道办“房主任周末考察出事故”之说,来自于房艳自己的解释。发生刮蹭时,正值周末,房艳所乘的车,由房艳的哥哥驾驶,且车内坐的全是房艳的亲属,所以,宋先生才坚持认为房艳是公车私用。面对宋先生的指责,房艳解释说,“基层公务员没有周末的概念”,因为“路不熟”,所以才“由哥哥开车”。

  听了房艳的解释,我想说:房艳真是个好“公仆”。一来,她工作起来没有节假日,周末还要出去考察;二来为了节约纳税人的钱,不用司机,而是让自己的哥哥代驾;三来为了自己“隐瞒”自己带病坚持工作的情况,房艳编谎话说让哥哥代驾是自己“路不熟”,而街道办的人说,她其实是“身体不舒服”。

  听了房艳和街道办有关人员的解释,我很为房艳忘我的工作热情所感动,我觉得,房艳的事迹值得全国的公务员好好学习。因此,我推荐房艳为“感动中国”候选人。当然,“感动中国”人物评选,竞争很激烈,为了使房艳能够顺利入选,事迹更感人,请香蜜湖街道办立即补充以下材料:

  一是大望村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经验。大望村有休闲娱乐艺术中心,没有养老院,可房艳既然是去大望“考察社区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那就得准备大望居家养老方面的经验介绍(注意:材料中绝对不能提大望休闲娱乐中心)。

  二是车内其他亲属陪同考察的感想。发生冲突时,房艳车内除了其做驾驶员的哥哥外,还有其他亲属,没有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因此,其他亲属有责任澄清房艳主任是如何为了大家的利益,牺牲“小家”的;又是如何坚持“考察”,拒绝“出游”的。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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