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以身份意识“掏空”法律的内涵

2010年03月22日 08:15   来源:红网   谭伟

  临安农民老陈跟着包工头去徐某家别墅搭墙面,不幸被徐某家三条藏獒咬伤。医院诊断老陈为急性肾衰竭。在这期间,徐某既没有出过面,更没出过钱。于是老陈把徐某夫妇告上法庭。庭上,被告律师反问老陈,“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青年时报3月21日)

  “狗头军师”、“黑律师”现在逐渐成为一些利益熏心的律师专有代名词,试问缺失做人的基本道德水准,律师的良心何在?

  从基督教义来说,上帝造人的时候,赋予每个人的人格都是一样的,并无高贵卑贱之分。从我国法律来看,也是明文规定人人平等。这位称农民工身份低下的律师,假如是法律科班出身,堂堂正正考的律师资格证,他至少应该明白这点常识。

  如果换个角度,人有贵贱之分,物有贵贱之别。那么物的贵贱之别取决于它们本身的价值。而人的贵贱只有通过人的思想素质、道德修养来显现辨别。“贵人”并不是那些腰缠万贯、有钱有势的人。这类人只能称之为“富人”,为富不仁者昧着良心使坏心思,就算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充其量是卑鄙可耻的小人。与此相反,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穷人徐成拾金10万而不昧,半文盲林秀贞照顾孤寡老人数十年如一日。他们才是思想的高贵者。

  回到这个案件,动物致人伤害是一种常见的人身侵权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动物致人伤害实行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没有任何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受害人老陈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已经拥有了动物饲养人是谁和司法鉴定的咬伤与自己急性肾衰竭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必需证据,应该说已经铁证如山。

  在这样的情况下,律师坚持为委托人辩护也无可厚非,是他职责所在。可辩护也是应该有限度的,说出“我们是高档住宅区,你这种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进来?!”这样极其不专业且偏激的话,归结于一点是这位律师利益熏心,致使良心道德丧失。

  身份没有贵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一定问这两人,谁高贵富有?谁卑贱低下?

  老实憨厚的农民工,昧着良心的黑律师,清清楚楚地告诉了我们。

(责任编辑:胡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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