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顾质疑学校,难挡学生跳楼

2010年03月10日 10:59   来源:光明网   张楠之

  3月4日晚8点多,18岁的高三学生刘松从5楼家中跳楼自杀身亡。刘松父母称,当天上午,因为作业的问题,班主任让刘松罚站并将其赶回家停课两天,导致孩子受到刺激走上绝路。而校方称,未对刘松进行体罚,孩子回家是家长的要求。

  一个事件发生后,当事双方都有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责任承担的考虑而对事件过程作不同的表述,在最终的权威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也不好说哪方说的对哪方说的错。但有一项事实却是改变不了的,那就是,一个18岁的年轻生命消失了。

  正所谓地“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件悲剧的发生,不可能单纯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责任,区别只在于责任大小问题。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普通的极端倾向,即,遭遇悲剧的一方习惯于从对方身上找原因——喝酒醉死,家属状告同桌劝酒人;池塘溺亡,家属起诉池塘管理者——这当然没有错,这说明人们有了越来越强的权利意识,越来越懂得通过各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要知道,很多年前,遇到这样诸如落水溺亡之类的悲剧,很多家庭都是自认倒霉,很少想到去追究谁的责任。但是,问题在于,这些当事人往往对自己应承担的责任轻描淡写、不作反思。而社会舆论也常常“站在弱者的立场上”对肇事方批评有加,这使得遭遇悲剧方获得广泛同情的同时,对遭遇悲剧的原因缺乏深刻的自省,这对于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是极为不利的,甚至变相鼓励了一些人对悲剧隐患的放任。

  少年自杀事件与学校、家长、社会以及少年自身生命教育的缺失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邱苏伦3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当前的青少年教育中应该进一步加强生命教育,特别是要从小抓起、从娃娃抓起。“要在孩子们心中从小就牢固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每一个生命都来之不易,都应该珍惜。”

  在对青少年的教育问题中,人们往往强调学校和社会的责任,而忽视家长和青少年自己的责任。同样是未成年人,面对挫折、困境,有的人会积极面对,如捐骨髓救妈妈的年仅12岁的邵帅;有人的则可能消极、沉沦,甚至动不动就自杀解脱。这与青少年的性格有关,而性格的养成与家庭有关。俗话说:“三岁看老。”儿童时期是性格养成的关键时期,邱苏伦代表之所以强调生命教育从娃娃抓起,也是出于这样一种考虑。“养不教,父之过”,如果家长只知怨天怨地怨社会,而忽视自己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教育中的责任,最终承担恶果的还是自己的孩子和自己,到那时无论怨谁都追悔莫及了。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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