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批评分寸取决于社会舆论尺度

2010年03月08日 10:52   来源:中国网   邱果果
    说还是不说,在什么场合说;是光说好话、空话,还是说一些切中要害却不中听的硬话实话;话说到何种程度,既规避风险又能起到批评监督作用……篇幅允许,这类关于说话的“天问”,还能无限罗列下去。

    当说话成为一门关于“分寸拿捏”和“火候把握”的艰深学问,肯定不算光荣的事。诸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针砭时弊畅所欲言”,才应是检验一个社会在监督批评方面是否健康理性的“计量单词”。所幸,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表示“媒体不能光说好话”,而要发挥舆论监督功能。

    相信媒体从业者,看到这话会感到某种久违的欣慰。当然,这也可看作是对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承续。

    关于监督政府的各种表述,可谓连篇累牍,不过这次的“创造条件”无疑是个亮点,而在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意义就更非比寻常了。不过,如何将之楔入现实,关键还在于执行。无数事例告诉我们,用媒体和舆论的鞭子,将有无穷强制力的政府公权力赶进监督的牢笼,是多么艰难和危险。

    哪怕刘敬民副市长强调“媒体不能光说好话”,但媒体毕竟不是遗世独立,它也要受制于各方面的管限。有时,作为公共发声和传播平台,它自觉的自我审查还极为严苛。因为其影响力和传播效力远超一个普通人,对某种潜在的出错风险的焦虑自然更甚于后者。

    所以开篇提到的关于话语表达分寸与技巧的修炼,对媒体而言似乎更为紧要,不少资深媒体人甚至以能熟稔解答这些“语言天问”为荣。殊不知,某种层面而言,这只会让人感到悲哀。但更可悲的是,还不能埋怨媒体批评监督的谨小慎微,因为当前语境下,媒体分寸拿捏取决于整体社会舆论的尺度,难以自由设定监督标准。

    这不难理解。十一年前,韩寒在赢得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的《杯中窥人》中曾有过一个经典论述:“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同理,关于媒体批评的问题,完全适用这个道理。

    比如,假设各地政府都像刘敬民所说,是欢迎舆论监督和媒体批评的——仅从理论上讲,确实如此。既便如此,还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政协常委张维庆日前痛批的官场歪风:他自称做高官20年,讲真话越来越难,官场零规则和潜规则双轨运行。

    这话显然是真话,只是作为普通民众,我要说这又不止是官场特征。而是已经扩散渗透,成为一种社会通病。民间讲真话反映实情的难度,丝毫不亚于官场。最新案例是湖北郧西一网友发帖质疑当地的形象工程,却遭跨县追捕。这种事看得你都要麻木了,但这也不断重复地告诉我们一个不愿承认的事实——各地政府对于民间舆论和媒体的质疑、监督和批评,不可能都持主动欢迎态度。抗拒和打压,反倒占多数。

    这多少决定着整体社会的舆论监督氛围,而媒体批评又只是整个社会监督中的一部分。总之,欢迎民众和媒体批评监督,乃至创造条件也要接受监督的善意,要想落到实处,主动权还在政府一方。公权力谦卑地接受监督,人民才有望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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