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色匆匆的人们在火车站的出站口把自己的车票随手丢弃的时候,这些票面上印制着个人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的小小纸片,正在成为那些专业的“捡票族”手上“牟利的工具”。近期在深圳火车站,有一些人专门收集人们随手丢弃的车票,然后把他们转卖给他人。而在其背后,这些被出售的个人信息可能被用于非法用途。(2月23日《深圳晚报》)
那些反对火车票实名制的人又可以高兴一番了,因为他们可以在之前的反对理由上再加上一个冠冕堂皇的新说法了——保护个人信息,既然在火车票上印上乘客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如此不安全,那实名制还是不搞为好吧。这个时候,我们又想起了春节之前的网民心声:铁老大实行火车票实名制,只是为了证明实名制的不可行。比如前些天的“九成乘客晚点”事件,比如今天的实名制容易泄露个人信息之说,都好像是对实名制的叫板。
我们正处在一个叫做“信息社会”的时代中,这种语境下,信息是可以被人利用成为赚钱工具的。可问题是,不是说只有买火车票时才能泄露个人信息,在上学、买房、买险、买车这样的简单市场行为中,也不能避免将自己的种种信息复印给商家。社会上被曝出的卡门事件、短信骚扰事件并不在少数。所以,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只要我们参与市场行为,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个人信息的泄漏。
至于自己的信息能够被出卖,被别人捡到或是被当作商品去交易,当然还是个法律问题。我国现在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刑法》中增加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内容,可内容的详尽程度仍然乏善可陈。加之公民自己对这方面的保护意识不强,习惯于随手扔掉带有个人信息的废纸片,个人信息泄漏并引起的经济纠纷也是有增无减。具体到火车票实名制上来说,虽然实名制对于根治黄牛党来说未必就是一针见效的万能解药,可也不是个人信息泄漏的唯一罪魁。
确切来说,公民个人信息“出名”是与火车票“实名”是两件独立的事儿,之间不能说没有必然的联系,可绝对不成因果关系。而解决的方法也非常简单,任谁也不会相信,堂堂铁道部就没有良性解决“实名”与“出名”之间关系的智商。单单翻一翻网上的留言,就会发现其中的N种方法:将火车票上的身份证号码中间几位打成星号;统一在火车站出口设立严格的回收程序,并作为乘客出站的首要环节;提醒乘客保存好车票,要么自己销毁,要么不要乱扔……
批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建设。可我们不能因为实名制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就一改之前我们对于实名制的热爱。听风就是雨,见毛病就全面否定式的批判,显然是有失理性的。
火车票实名制当然不会像德兰修女那般纯洁与高尚,问题在于我们如何让其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与张力。虽说像个人信息泄漏、效率不高等问题不可避免,未来还可能“潜伏”着更多的问题,可谁也不能不否认火车票实名制的实施是巨大的社会进步。只要我们诚心正意的去解决这些小问题,火车票实名制也终会为公众服好务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