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望不可求”(图)

2010年02月21日 07:07   来源:西安晚报   文/毛建国 图/唐春成
    



    一转眼,春节7天假期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好想在家多呆几天。南京市劳动部门支招:可以申请休探亲假,而且名正言顺。然而据调查,有九成年轻人不知道探亲假,用人单位主动给职工休探亲假的更是寥寥无几。(2月20日《现代快报》)

    1981年,为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如果真能享受到探亲假,显然能慰很多人的思乡情。

    但在现实背景下,探亲假对于劳动者来说却是可望而不可及。探亲假规定中有着前提条件:与父母、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而且规定:“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在今天,公休假日已经得到了极大延长,交通更是有了飞跃发展,对于绝大多数劳动者来说,与父母及配偶实现短暂团聚并不太难。

    这一语境下,个人觉得,与其呼吁“探亲假”不如落实“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施行。根据这一《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实际上,却有很多劳动者难以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据《新华日报》2009年12月18日报道,江苏省农民工办当年8月曾经作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57.8%的农民工明确表示没享受过带薪休假,25.6%的人根本不知道有这一制度。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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