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有网友在网上叙述了她和父亲大年初三晚上,见三名小偷街头行窃毅然报警,其父亲手被小偷用刀刺伤,出警民警到场后反而“善意提醒”他们“现在不提倡见义勇为”的全过程。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内,就有2500名当地网民浏览该帖,100多人跟帖。(2月19日《扬子晚报》)
见义勇为了,竟然受到“现在不提倡见义勇为”的提醒,自然让人难以接受。见义勇为有错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见义勇为一向被我们所推崇,但因为种种的现实困境,使得见义勇为的行为越来越稀缺,可一旦真的出现见义勇为,却又被告知“现在不提倡见义勇为”,这不是要将“见义勇为”逼向绝迹吗?
诚然,“见义巧为”、“见义智为”要远比“见义勇为”灵活得多,既能够避逸无谓的牺牲,又能够将小偷抓住,毕竟一般的公民很难凭自己的能力同小偷作斗争,可是如果人人见“老鼠”不喊打,一定要等到警察要打,那“老鼠”还会怕谁?毕竟警察不可能天天在“街上”。
提倡“见义巧为”并不是不要见义勇为。面对公民的见义勇为,无论如何是要鼓励和支持,这不仅是弘扬正义的需要,更是让歹徒害怕的需要。因此,对于这位网友父亲的行为,是应该鼓励和赞扬的。或许在这位提醒的警察看来,自己的提醒是“善意”的,没有什么恶意,但如此冷漠之语出自警察之口,并且配以冷漠的动作——到了医院门口,警察叫他们自己进去包扎下,随即便走了。见义勇为反遭指责和冷落,谁不愤怒?“见义勇为居然去医院还要自己买单,一句关心的话也没有,真的很寒心!”这样的感觉恐怕不只是当事人才会有。
警察可以提醒公民要“见义巧为”,但一旦面对公民的“见义勇为”行为,必须给予热情的支持,包括情感和行动。让见义勇为者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否则,不仅当事人会寒心,其他人更会寒心。我们碰到的见义勇为流血又流泪的事还少吗?警察无论如何不能再在上面“踏”一脚。
提倡“见义巧为”并不是不要“见义勇为”。别用自己的冷漠让见义勇为者感到寒心。那太可怕了。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