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女大学生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2010年02月19日 07:01   来源:红网   刘纯银

  近日,山西、湖北等地两会政协委员提出健全相关机制,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2月17日《人民网》)

  据人保部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比2009年的611万多19万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相对于男大学生来说,女大学生就业形势更不容乐观。这不,前不久《中国妇女报》就报道:女大学生求职,平均投出9份简历,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试或笔试机会;平均投出44份简历,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意向协议。全国妇联开展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结果也显示,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感受到性别歧视。而90.2%的被访企业的回应是,招聘“基本上无性别倾向”,却坦承招收女生有诸多困难。

  当前造成女大学生就业创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有:劳动力供需失衡、产业结构失衡是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的客观原因,性别歧视是女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社会原因。此外,相关法律不完善,某些专业课程的设置与就业市场的错位,以及女大学生自身存在的一些弱点,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女大学生平等就业。

  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尽管这是一定历史时期之下的口号,但这也说明妇女的社会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更是如此。正如全国妇联党组成员、发展部部长崔郁所表示的,女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社会关注的问题。因为女大学生就业难不仅给个人、家庭、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对今后女性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直接的不利影响。

  如何让更多的女大学生就业不再难呢?笔者认为:当前关键是要把女大学生就业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这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应该形成一个共识,即大学生就业质量应当成为衡量大学办得好不好的重要指标之一;这需要政府在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上,除了要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外,还要有针对性地制订一些有利于用人单位优先考虑接受女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让那些平等对待女大学生的企业得到实惠;这就需要全社会改变这种对女性、对女大学生不利的求职性别歧视,必要时,可以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做出硬性规定,强制企业不得在求职过程中歧视女大学生,更不能在女大学生就业之后剥夺其相关妇女权益;这需要各级政府在公务员招收考试过程中给女大学生合理的比例与优待;同时还需要家长和女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

  大众化教育必然导致大众化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不再是“象牙塔”里的“阳春白雪”,这种转变促使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大众化教育成果的同时也肩负着就业阵痛的压力。真心期待全社会多为女大学生就业“撑腰”,少在女大学生就业路上设置绊脚石,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她们“半边天”的作用,不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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