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希望”,一个患有先天无肛等多种重症的小婴儿,她的苦难人生尚未满月,便被30多位家族成员集体决定放弃。如果不是她的小姨一念之间上摇篮网发了个帖子,触发网友妈妈们如潮的母爱,冒着触犯法律的危险,将她抢到北京治疗,她可能已经在天津的临终关怀医院悄然离世。
孩子的父亲辩称,他不是因为经济原因选择放弃,而是不忍心看着女儿挂着粪袋痛苦地活着。
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他并非是第一个放弃女儿生命的父亲。知名哲学学者周国平数年前轰动一时的作品《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痛楚地写尽一个父亲的绝望:女儿身患绝症,父母最终选择消极等待而不是积极的治疗,任由孩子的生命渐渐消逝。读这本书,让人感到灵魂深处的恐慌:一个垂危的小生命,谁有权决定她的生死?与健全的,甚至是优秀的生命相比,是否一个病残的生命就更少有活下去的权利?
妞妞消失了,残酷的命运又选中了“小希望”。因为不健全,所以她不能活。
事实上,在我们安然享受生命盛宴的时候,有很多病残的小生命被放弃治疗,无声地消失在不为人知的角落。妞妞是因为她的哲学家父亲的笔、“小希望”是因为网络为她透出一线生机,才侥幸被世人所知。
尽管相当敬佩网友妈妈们的大爱与大勇,可是仍然觉得我们无权评判或谴责“小希望”的父亲。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选择与周国平当年的选择没有什么两样。如果我们可以宽恕周国平“医嘱的执行被无限期地拖延了下来”,那么,“小希望”的父亲也没有理由被钉上道德的十字架。当事人做出这个决定必定深创巨痛,局外人谁也没有资格站上所谓道德制高点。
唯一有权选择生或者死、有权评判那些成年选择者的道德是非的,是“小希望”,以及当年的妞妞。妞妞没有长大,“小希望”尚在襁褓,但有一个与妞妞同龄、且同样身患绝症的孩子大声疾呼了,他替妞妞悲愤地直刺那些有权决定病婴生死的成年人,“在面临选择时可能的自私”,以及健全人面对疾病和残疾时,表露的不由自主的优越感,“正常人生活在‘正常世界’里,排斥着一切‘残缺’事物。”他叫子尤,一个天才的少年作家,因癌症死于16岁。他的那篇《让我心痛的妞妞与〈妞妞〉》,是一篇捍卫病残儿童生命权的檄文。如果不是子尤,我们可能一直都在习惯性地漠视这样的声音。在现在的社会,我们太多地在意具象的所谓成功,迷失于高薪、高学历、高消费,迷恋于金牌、冠军和明星,而向来藐视弱者的“失败”,哪怕这“失败”仅仅源于先天的身体……
遗憾的是,子尤毕竟不是妞妞,不是“小希望”。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她们的双亲放弃治疗并非违法之举。
那么,除了道德谴责,我们就真的无计可施了吗?
事实上,“妞妞”和“小希望”们,还有可能拥有最后的生命屏障——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被放弃的小生命中,绝大多数仍是出于经济原因:治不起。要治疗一个病残的、命若游丝的孩子,足以压垮一个本来可以拥有幸福的家庭,最终是全体坠入不幸的深渊。这些孩子,该负责任的并非只是父母,更有国家。生命的尊严凛然不可侵犯,医疗保障在制度层面是生命尊严终极意义的保护者。在许多高福利国家,病残儿的一切医护费用完全由国家负担,甚至终其一生无偿提供护工、私人教师与一切能让他有尊严地活下去的必要人力和物力。在这样的情形下,父母还有什么理由放弃治疗?
是的,犹疑的双亲需要如山的支撑。中国的儿童大病医保,没有理由再继续犹疑了。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