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拖欠两年的工程款,农民工代表多次向包工头讨要。日前,包工头终于答应用“五粮液”、“紫塞明珠”等高档酒来抵顶1万元工程款。但工人张后元说:“酒太贵,我们农民工喝不起。
农民工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被拖欠,不仅是违法,更是有损道德,现在却拿出名酒来,做高价来抵扣农民工的工资,也亏得包工头能想出这样的损招,国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即是大包工头,想必不会不知道,用近千元的一瓶酒给农民工“发工资”,不要吧,可能会无休止的拖欠下去,喝吧,哪个农民工会用自己的血汗过这个酒瘾,卖吧,怎么也不可能换回自己应得的工钱,大包工头咋也不替农民工兄弟想一想,那酒能不能让人家一家人当饭吃,能不能让人家孩子当过年的新衣服穿,能不能给孩子交学费啊?
现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查处力度比较大,也让一些大大小小的包工头对恶意拖欠行为有所收敛,但是诸如此类的用实物抵工资的现象却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不仅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也是拿实物抵扣工资的多发区,前不久云南昆明就针对这种现象,出台了,《昆明市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意见》。提出,今后,建设企业不能以实物、有价证券等抵付农民工工资,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并把这《意见》发到每个包工头手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报道,对拿酒抵工资的这家单位,劳动监察部门已经介入调查。笔者以为,一定要抓住这类典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遏制住以实物抵工资,坑害农民工的苗头,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不能任从老板装晕,让农民工真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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