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重庆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文强正在受审。前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被指控涉嫌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公诉人指控,文强的家庭财产、支出共计折合3094余万元。其中,文强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1625万余元,文强及其家庭成员能够说明合法来源的所得406万余元,另有价值1061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留意文强“发家致富”的过程,可以发现两个明显的黑金来源:一个是利用公安局内部的干部任用收受贿赂,表现不好的干部想升官自然少不了要进贡,表现良好的干部也可能被他敲诈而不得不花钱买个“保险”。不消说,文强卖官鬻爵破坏了组织原则,对重庆警察系统的行业空气和工作作风形成腐蚀。文强的另一条生财之道是:为经营黄赌毒、从事打砸抢的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他编织了一张四通八达的网络,一头连着多个庞大的黑社会组织,另一头连着重庆警界的一批涉贪、涉黑警察,双方彼此配合,共同渔利。
检方指控,文强曾帮黑恶团伙摆平命案,包庇弟媳谢才萍到处开设赌场,为四个“黑老大”经营的娱乐场所组织卖淫、吸毒提供保护。虽然文强出尔反尔,在法庭上对之前承认过的一些行为持有异议,并且进行了有悖常识的自我辩护,但从他与黑帮头目那些确凿的金钱往来账目看,从他为那些娱乐场所提供“方便”的细节看,他根本不可能洗脱检方指控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文强包庇纵容“黑社会”的行为,推动了灰色经济的滋长和繁荣,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秩序,使社会治安状况恶化,百姓的生活安宁被打破。
事实上,文强并不是孤例,之前各地陆续曝光的一些涉黑案件都揭示出:变质警察和灰色经济之间有着某种共生关系。很多城市的夜总会、歌舞厅、洗浴场所藏污纳垢,潜藏着大量色情交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这些皮肉交易应该坚决扫除,公安部门也的确经常发动清剿行动。问题是,虽然每次出击都战果累累,捂着脸的“小姐”一抓一片,但结果却是屡打不绝,类似生意遍地开花。是警察真的没有力量将其彻底扫灭吗?恐怕不见得。往往是“保护伞”和经营者达成了默契,只要不突破某些底线,双方就能实现动态平衡。不惟色情交易如此,其他诸如赌博、放债等上不得台面但形成了规模的“产业”也是如此。这就给文强之流留下了大肆敛财的空间,交钱免灾逐渐变成了惯例。
从文强的自辩可以看出,他对逢年过节收受几万元的红包习以为常,对夜总会提供的免费性服务坦然受之,他甚至以此为据来否认检方对他的“受贿”和“嫖娼”的指控,足见其价值观颠倒已至何种地步。重庆涉黑头目龚刚模的笔录说:“我不喜欢他们,但也不敢得罪,因为文强在我这消费,就不会有人敢来查我。”可以说,哪个地方灰色经济蔓延滋长,哪个地方就有一些腐败警察在提供臂助。有些“保护伞”长期安然无事,就把收保护费当作了第二职业甚至是主要任务,不给就寻衅滋事。这些败类影响了警察队伍的形象,使公众感受到切肤之痛,进而产生一种无助感。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曾有一段警察贪墨成风的岁月,其严重程度远超今日内地的任何城市。大宾馆、小商店乃至街头的“走鬼”摊贩,都要向警察交“保护费”,整个警队在“四大探长”的组织和经营下成为公然贪腐的金钱帝国。后来,香港廉政公署在1974年成立,专门打击警务人员的腐败行为。他们进行了针锋相对的长期斗争,终于使香港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城市之一。这说明,贪腐不是没有办法可治的绝症,只要决心够大、定力够强、办法够专业,就能力挽狂澜。需要提醒的是,不管以何种方法破解这道难题,都应该把灰色经济和变质警察连带治理,清除带有邪恶养分的土壤,让文强这类恶之花无从生根发芽。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