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公务员聘任制早应成为常态

2010年02月05日 07:54   来源:西安日报   徐经胜
    2月3日,深圳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政府常务会议已于近日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此举意味着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进入实操阶段。(2月4日《中国青年报》)

    根据《方案》,深圳市公务员队伍将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3个类别。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界定为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主要是具备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和技术权威性3个特征的公务员;其他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方案》规定,结合职位分类扩大公务员聘任制适用范围,制度性地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一直以来,公务员基本上都是属于“铁饭碗”,而且是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也正因为如此,目前很多政府部门都面临着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市场上通行而且有效的用人聘任制并没有能够在公务员任用中得到广泛使用。因此,深圳公务员分类管理,并扩大公务员聘任制适用范围,令人关注。

    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这种聘任制早应该成为一种常态。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首次明确机关设立可以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聘任制主要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职位;辅助性职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员、数据录入员和勤杂事务等方面职位。但到目前为止,还是很少有地方真正实行公务员聘任制。

    公务员引入聘任制,可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机关对较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公务员制度的生机和活力,同时也可降低机关用人成本,改变人们对公务员“铁饭碗”的认识等。尽管《公务员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种聘任制并没有在各地得到有效贯彻,公务员聘任制对很多人来说还是一个很陌生的词汇,公务员聘任制还没有成为一种常态。

    仅仅从目前深圳等地零星试行公务员聘任制情况看,离人们希望打破公务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等愿望还很遥远。只有有越来越多的地方都来实行公务员聘任制,只有公务员聘任制实行的范围越来越大,让公务员聘任制成为各地政府机关用人的一种常态,公务员“铁饭碗”所带来的种种不良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改善。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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