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西襄汾溃坝致277人死案被牵出的官员,韩春喜受审时称,自己当时的领导段波介绍他受贿,同时段波要求其对新塔矿进行“照顾”。韩春喜的罪名不断出现变化,最初刑拘是涉嫌滥用职权罪。13天后,以涉嫌玩忽职守和徇私枉法被批捕。最终起诉的是受贿罪。(《新京报》2月2日)
上级领导本应对下属严格要求才是,可韩春喜竟声称,当时的领导介绍他受贿,无论这是不是事实,都让人看到了腐败的多面性。
作为一个成年人、一个国家干部,应当有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应当知道党纪国法,即使有领导介绍其受贿,也不应该受贿。因此,只要事实是受贿了,主要责任就应该由受贿人承担,领导介绍其受贿,并不能帮助他摆脱处罚。
这样简单的道理谁都应该知道,可为什么有了领导介绍,下属就不问青红皂白受贿起来或变得容易受贿起来,这除了有的干部盲目的尊重领导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干部喜欢搞“小圈子”。所谓“小圈子”,就是一些干部玩得来、自认为信得过的人结成的一个群体。
领导介绍其受贿,下属就接受贿赂,下属无疑是想表明,自己是领导身边可信的人,从而进入领导的“小圈子”。领导介绍其受贿却不受贿,无疑不是跟领导保持一致,这样是不会得到领导信任的。因此,对一些干部来说,领导介绍其受贿,一旦收下,不但能得到受贿的好处,还能得到上级领导的信任,何乐而不为?
人民网的一项调查,问您身边的领导干部有自己的“小圈子”吗?85.04%的受访者选择“有,相当普遍”。当问到如果您是一位领导干部,您是否也会搞自己的“小圈子”时,却有55.58%的受访者选择“会”。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喜欢搞“小圈子”,渴望能进入上级领导的“小圈子”?因为,一旦有了自己的“小圈子”,那许多违法违规的事情就好办了,有了自己的“小圈子”就等于就有了自己人,可以在违法违规的事情上帮助自己。一旦进入上级领导结交的“小圈子”,就有了“庇护伞”,这对提拔重用等都有好处,即使出了事情,也有靠山。
这样的“小圈子”腐败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腐败形式,一些干部为了能进入“小圈子”,用腐败向领导效忠,有的干部为了考验其他干部是不是“小圈子”里的人,也往往介绍其受贿,把他拉下水,使“小圈子”里的人更加目标一致。
“小圈子”腐败对社会具有很大杀伤力。由于“小圈子”的人在某些方面属于一个利益共同体,一损俱损,因而往往会结成腐败同盟,从各方面抵制调查、处罚;另外一方面,由于加入“小圈子”的人往往会很快得到提拔重用,犯了错误也往往得到照顾,从而引诱更多人加入“小圈子”,引诱更多的人结交自己的“小圈子”。
这“小圈子”不但关系到干部个人品德、关系到能否联系群众,还关系到反腐大计。所以,在这起事件中,领导介绍其受贿也许只是偶发事件,但其背后隐藏的大问题不能不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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