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月31日《成都商报》载,广东省政协的分组讨论上,政协委员、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建议40岁前租房40岁后买房,得到不少委员的响应。
此言一出,引起极大反响。虽然有争论,但是,支持者只是少数,多数网友狠狠拍砖。而笔者认为,此“高论”也许目的是让普通居民量力而行、不要过早为一套房子所累,不要因为一套房子而影响自己的幸福指数。但是,“40岁前租房40岁后买房论”也明显暴露出两大悲哀。
出自官员之口是第一大悲哀。在当前中国,住房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许多国家的教训已经证明,这个问题如果把控处理不好,不但会酿成经济金融风险,成为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将会引起社会民众极大不满,加剧社会矛盾。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一个官员不是积极主动承担起责任,想方设法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而是劝告百姓40岁以前租房、40岁以后买房,大有推卸责任、敷衍百姓、消极对待解决百姓住房难问题的嫌疑。
此话一出,“得到不少委员的响应”,这是悲哀之二。笔者纳闷,作为建言献策的政协委员的思想为何与大众百姓的想法差距这么大呢?为何与大众的思想严重背离呢?这些委员的建言献策如果被决策层采纳,如何能够让百姓满意,又如何不损害百姓利益呢?一句“40岁前租房40岁后买房”暴露出政协委员与百姓思想差距如此之大,确实是一大悲哀。
一些专家习惯拿发达国家说事特别是以美国为参照。然而,必须明白的是,美国在租房住的群体中,大部分不是因收入低、房价高买不起房的缘故,而是由于劳动力在全国甚至全世界流动,变换工作频繁,工作地和居住地不确定性强而暂时租房的。试想,在次贷危机以前,连低收入者甚至收入不确定者都买到住房甚至是别墅,可见其产权房率之高。而中国城市的情况是,百姓买不起房完全是房价畸高造成的,是住房结构不合理造成的,租房是一种无奈选择。
因此,地方政府包括一些专家不要胡诌什么租房论,而要实实在在调整调控住房结构、坚决打击投资投机、建设好保障房,土地供应、城市规划优先保障普通百姓住房需要后,再考虑完全市场化的高档、大户型商品房建设。必须建设一个“穷人靠政府,富人靠市场;生活生存必需型靠政府,奢侈享受改善型靠市场”的住房供应体制。
(责任编辑:胡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