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拆迁2/3签字算数不是坏事

2010年01月29日 07:53   来源:武汉晚报   鲁珊
    广州旧城改造的方案公布,此次大面积的旧城拆迁,从价格上说,此次拆迁补偿金比起通常更丰厚,从方法上来看,有一点颇具争议性:只要2/3户数签字,剩下的1/3没有使用法律手段的话,可以强拆。

    具有争议性的2/3,引来大片的反对之声。我看过网友跟帖,有的说,1/3住户被代表了,也有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还有的说,这是以2/3为筹码要胁1/3。

    我很理斡这些人们对于弱势者天然的同情,我也很同意个人的权利在法治社会中应当越来越被尊重。然而,我以为,这起拆迁方案真正值得关注的东西,在一些前因后果,还在于这个2/3是否真正的2/3。

    首要的问题在于,广州旧城改造是不是政府和民意共趋,被拆迁者首先要确认,他同不同意他的地盘被挪作他用,然后才来谈补偿的方式和金额。据广州对外公布,将实行“事前征询制度”,第一轮征询同不同意改造,这个起平线是90%以上住户同意。第二轮征询补偿安置方案,2/3以上同意的,就可以拆迁。同时请注意,广州公布的拆迁方案是非常丰厚的,丰厚到补偿价几乎靠拢当地一手房价。而且,两轮被征询方案出台的时间相隔不到半个月,这就是说,政府明确表达了想拆迁的意愿,而且也出了高价钱,那么,真正不为所动的居民想必不多,所以出现了这个90%和2/3。

    有人说,这是裹胁多数人威逼少数人。假如拆迁方是商人,我想这个感觉成立。物业是私人财产,在宏观处是10%,在微观处就是100%,所以,每个个体都需要得到尊重。但是广州此次借亚运之机进行旧城改造,是市政拆迁,换句话说,是公共事务。公共事务决策的民主原则有两条,一是以多数决定、二是同时尊重个人与少数人的权利。虽然,多数到底应该是2/3还是3/4,或者99%,还有一说,但应该说,广州的两轮征询是有一定开放意义的,这比很多城市居民糊里糊涂“被拆迁”还是要好得多。

    但是,反对者的忧虑并非毫无道理,忧虑并不来源于这套字面上的斡释,而来源于普通人的生活经验。即征询的方式如何?是在极短时间内走过场式的公示,还是挨门到户签字算数?是将征询的整个过程完全透明化,还是“整个工作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是允许居民充分地了斡情况表达观点,还是简单地打个勾?这些疑问在2/3处更为敏感。因为,这些细节假若做得不到位,还真的有可能把一件开放的事情,做成网友所担心的“裹胁”。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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